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公开透明地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3月20日修订)、《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桃源回族乡人民政府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了《鲁甸县桃源回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及意见采纳情况报告如下:
详情请看附件:
《鲁甸县桃源回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pdf
编辑 | 谢仕才
编审 | 陶进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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