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公安提醒】公安机关查处网络谣言丨网警沙画: 抵制网络谣言,你我共同参与!

楼市   2024-09-24 16:04   福建  


在这个“流量”为王的时

有人为了博取眼球

吸引流量

通过互联网渠道

蓄意捏造、传播网络谣言

严重扰乱公共秩序

为此

福州网警特别推出原创沙画

呼吁大家共同参与

抵制网络谣言



01

从何而来?

网络上造谣传谣层出不穷,一些造谣者为了利益不惜捏造谎言,炒作事件,通过以偏概全、无中生有、颠倒黑白、偷换概念、混淆时态等方式,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这些行为不仅侵害公民切身利益,还严重扰乱互联网公共秩序。

02

有何特点?

1

来源模糊   隐蔽性强

网络谣言的信息来源不明确,通常以若干图片或者视频片段的形式再配上特定的文字出现,图片和视频往往看不出明确的时间地点,只有事件本身,造谣者往往就是借助这种模糊不清的信息断章取义地博取“吃瓜群众”的眼球。

2


传播迅速  影响力广

当今社会谣言传播方式更加多样,网络谣言借助互联网传播优势,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通过裂变式传播,快速广泛地抵达受众。成本低,速度快,一张图片或者一个视频短短几个小时就可以成为网络热点事件,影响十分广泛。

3


内容荒诞  蛊惑性大

标题往往涉及我们当下的生活,容易吸引眼球,危害性极大。等真相浮出水面时,许多网民已经上当受骗。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对于编造、散布虚假信息

扰乱公众秩序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希望广大网民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共建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素材来源 |福建网警


福建融旗集团
融旗集团成立于1994年,历经30年发展,从单一的市政工程公司,发展为集环境科技、医疗康养、固定资产投资与运营、基础设施投建营、工程施工、地产开发、金融投资、工程设计为一体的综合投资集团,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建筑业龙头、环保十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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