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南桥、金海街道、金汇等多个区域,涉及道路广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商务办公用地、住宅组团用地、体育用地、教育用地等类型。
沪奉预征地告〔2024〕第78号
屠家村5、13组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奉规划资源选预〔2024〕80号,国家拟征收你村屠家村5、13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一、位置:奉贤区金海街道,东至庆园路,南至汇丰北路,西至已建设用地01A-01地块,北至大叶公路
二、用途: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商务办公用地
沪奉预征地告〔2024〕第79号
丁家村6组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奉规划资源选预〔2024〕80号,国家拟征收你村丁家村6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一、位置:奉贤区金海街道,东至庆园路,南至汇丰北路,西至已建设用地01A-01地块,北至大叶公路
二、用途: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商务办公用地
沪(奉)征地告〔2024〕第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10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77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二类住宅组团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南桥镇,东至优化路,南至杨顺路,西至光钱路,北至规划杨跃东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南桥镇杨王村西湖5组20052.4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723.31平方米、建设用地564.29平方米、未利用地764.82平方米。
2、南桥镇杨王村西湖7组13280.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177.62平方米、建设用地3102.8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3332.9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8900.93平方米、建设用地3667.17平方米、未利用地764.82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沪(奉)征地告〔2024〕第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10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76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金海街道,东至庆园路,南至岚丰路,西至金海公路,北至汇丰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金海街道屠家村10组374.4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74.4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金海街道屠家村3组147.9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7.9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金海街道屠家村5组14953.1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245.7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707.37平方米。
4、金海街道屠家村7组3897.9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811.1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86.81平方米。
5、金海街道屠家村9组784.8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89.1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5.73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0158.3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268.4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889.91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沪(奉)征地告〔2024〕第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10月3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81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规划聚贤公路,南至金汇工业区13-08地块,西至金汇工业区13-10地块,北至规划聚贤公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金汇镇金星村继光10组4082.7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082.7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金汇镇金星村继光13组3673.2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673.2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755.9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755.9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沪(奉)征地告〔2024〕第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11月0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84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初级中学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南横泾,南至九华路,西至南桥路,北至规划一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南桥镇张翁庙村南星5组6153.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11.06平方米、建设用地4842.0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南桥镇张翁庙村人民7组3939.4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830.64平方米、建设用地108.8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0092.5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141.70平方米、建设用地4950.8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沪(奉)征地告〔2024〕第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10月3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83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建设用地,南至张翁庙路,西至建设用地,北至东方美谷大道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南桥镇张翁庙村3组1544.5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44.5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544.5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44.5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沪(奉)征地告〔2024〕第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11月0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85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体育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金海街道,东至规划树悦路,南至航南公路绿化带,西至金海公路绿化带,北至规划树悦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金海街道龙潭村10组45759.1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3991.92平方米、建设用地453.51平方米、未利用地1313.7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5759.1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3991.92平方米、建设用地453.51平方米、未利用地1313.7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沪(奉)征地告〔2024〕第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10月3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83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公共绿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南桥镇东至金光路初中,南至南港路,西至光迎路,北至文秀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南桥镇光明村7组2027.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27.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南桥镇光明村8组7579.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579.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9606.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606.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沪(奉)征地告〔2024〕第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11月0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86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肖南路,南至建设用地,西至环城西路,北至建设用地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南桥镇张翁庙村9组3920.1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737.8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82.32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920.1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737.8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82.32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02
沪(浦)征地告〔2024〕第55号
一、建设用地用途:
交通运输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川展路(唐黄路-南六公路)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川沙新镇金家村楼房队2986.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09.93平方米、建设用地937.56平方米、未利用地138.71平方米。
2、浦东新区川沙新镇金家村楼南队4241.1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88.48平方米、建设用地1501.93平方米、未利用地950.76平方米。
3、浦东新区川沙新镇新春村第八村民小组2362.8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02.9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59.93平方米。
4、浦东新区川沙新镇新春村第九村民小组628.3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28.3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浦东新区川沙新镇新春村第六村民小组12278.5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043.44平方米、建设用地4946.89平方米、未利用地1288.23平方米。
6、浦东新区川沙新镇新春村第三村民小组5730.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400.28平方米、建设用地397.12平方米、未利用地932.70平方米。
7、浦东新区川沙新镇新春村第十村民小组11131.2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859.79平方米、建设用地1314.46平方米、未利用地957.03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9358.5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5633.22平方米、建设用地9097.96平方米、未利用地4627.36平方米。
往
期 回 顾 破纪录!上海二手房,太猛了
飘了?上海一批房东毁约涨价… 刺激!307亿!刷新溢价记录!刚刚上海土拍杀疯了... 15万+/㎡!徐汇最新动迁补偿方案曝光!
往
期 回 顾 破纪录!上海二手房,太猛了 飘了?上海一批房东毁约涨价… 刺激!307亿!刷新溢价记录!刚刚上海土拍杀疯了... 15万+/㎡!徐汇最新动迁补偿方案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