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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农业农村局梳理汇总相关政策措施,分期分类编发,供各级参阅,帮助广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准确把握政策、用好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会尽会,精准、扎实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巩固脱贫成果见实效、广大群众得实惠,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巩固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有什么要求?
医疗保障政策有哪些?
政策指引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按规定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30种大病专项救治和4种主要慢性病签约服务,以及参保资助等健康和医保帮扶政策。
(2)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有效覆盖,有标准化村卫生室,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且“四室分离”;有常用设备和药品;配备1名或1名以上有资质的村医,群众看病方便。
(3)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参保。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参加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达到100%。落实参保助政策。
(4)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框架保障规范运行、正常发挥作用。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大病救助等政策及时兑现,得了大病重病家庭基本生活有保障。
二、政策依据
三、医疗保障政策
本政策指引实施期间,如遇国家和省级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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