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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回应丨超标电动车在镇雄能否换牌使用?报废车如何处理?
根据《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超标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有效期内,可以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对超标电动自行车予以置换。但由于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可办理转让登记即过户业务,因此市民在与机动车销售企业进行以旧换新、折价回购时建议双方签订以旧换新或折价回购合同,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中没有明文规定超标电动自行车在进行旧换新或折价回购的原号牌如何处理,这里建议大家将号牌拆下后上交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
另外,“绿底白字”牌照的合规电动自行车、“蓝底白字”牌照的轻便摩托车和“黄底黑字”牌照的普通摩托车在与机动车销售企业进行以旧换新时,必须要求机动车销售企业进行转让登记即过户,避免出现法律纠纷。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转让登记后摩托车号牌在原机动车所有人名下自动保留2年,两年内原机动车所有人在购买摩托车后可以申请使用原号牌,2年后未申请的号牌作废。
不能。它即不符合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安全技术标准,也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标准,所以才纳入到超标电动自行车类设定4年过渡期管理。
不能。车辆本身就不符合摩托车技术标准。
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5.蓄电池标称电压应当小于或等于48v;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当小于或等于400W。
超标电动自行车主要有3方面危害:
1.整车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由于加大电池容量、加装其它装置等原因造成整车质量过重,影响制动性能,带来安全隐患。
2.车速限值不符合标准要求。非法改装控制器或电机,加装电池,非法提高车速造成车速过快,影响车辆的操纵稳定性和制动距离,也会影响骑行者的视觉以及判定力和反应时间,从而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生命危害。
3.蓄电池防篡改及短路保护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短路隐患,不仅影响续航里程及电池寿命,更有可能发生自燃,引发火灾,危及安全。
黄牌也就是“黄底黑字”的牌照
无论是属于电力驱动还是燃油的
都属于普通二轮摩托车
此类牌照除驾驶员外,可载一人
驾驶此类车辆应当满足的条件为:
必须年满18周岁、 必须持有D、E两类驾驶证、骑行过程中驾乘车人员都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蓝牌也就是“蓝底白字”的牌照
无论是属于电力驱动还是燃油的
都属于轻便二轮摩托车
此类牌照除驾驶员外,不可载人
驾驶此类车辆应当满足的条件为:
必须年满18周岁、 必须持有D、E、F三类驾驶证、骑行过程中驾驶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以上这两类摩托车都是需要年检和购买保险及车船税单。
第6年、第10年均需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其余检验周期只需在交管12123上申请免检车、检验标志。
白牌也就是“白底红字”的牌照
这类电动车是一个过渡时期的电动自行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2号《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号牌和行驶证的有效期不超过4年在过渡有效期内可以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对超标电动自行车予以置换。超过过渡有效期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报废处理,不得上道路行驶。
绿牌也就是“绿底白字”的牌照
根据国家标准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此类车辆的外观必须有脚踏骑行装置
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5公里
整车的重量是在55公斤以内
电机功率不得超过400瓦
电池电压不得超过48伏
驾驶此类二轮电动车目前还不需要驾驶证;此类牌照除驾驶员外,可载1人(年龄需在12周岁以下儿童)
驾驶此类车辆应当满足的条件为:
1.必须年满16周岁;
2. 骑行过程中建议驾驶人和乘车人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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