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非现场查获赌博,能否不扣押直接决定收缴赌资?
答:可以,但应注意,仅限于作出收缴决定时赌资未扣押在案情形。
1.实务中,私彩、网赌等常见赌博刑事案件中的赌客均非现场查获,相关赌资数额计算需通过调取资金流水、检查电子数据进行统计计算方可确定,在此情形下赌客赌资未扣押在案实为常态。
2.查明赌资数额后,赌客未主动退缴的,无法对赌资进行扣押时,但仍应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1款之规定作出收缴决定,送达赌客责令其继续退缴。如赌客未退缴的,应依据《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申请强制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版)
第11条第1款: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释义与实务指南(2021版)》(孙茂利主编)第194条摘录:
【实务问题】
1.如何区分收缴、追缴和扣押?
扣押、收缴、追缴是公安机关对涉案财物采取的行政措施,都是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对上述措施不服的,均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是三者又存在区别;扣押是临时性的措施,一般都有期限限制,公安机关扣押财物后,经过调查核实,如证实该财物属于非法财物或者违法所得,可以依法收缴或者追缴;如证实该财物不属于非法财物或者违法所得,则应当退还被侵害人,而不得收缴或者追缴。收缴和追缴是对涉案财物的处理性措施,公安机关只有对经过调查核实,确实属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才能依法予以收缴或者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