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机关发布第一批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

政务   2025-01-14 18:00   安徽  

行刑反向衔接是行政检察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1月10日,省检察院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批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从不同侧面体现办案的专业性和创新性,向社会公众普及行刑反向衔接知识,指导检察机关办案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同时也为行刑反向衔接理论研究提供素材,进一步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完善和更好发展。
此次发布的七起典型案例包括吴某某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陈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咸宁某公司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葛某、王某涉嫌污染环境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胡某某、束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石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史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
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主任张克德介绍,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案件涉及面广,体现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的复杂性。从违法行为的种类看,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共8561件,涉及125种行政违法行为,本批案例分别涉及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侵犯著作权、销售伪劣产品、污染环境等7种违法行为。从涉及的处罚主体看,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共涉及25个不同的行政执法机关,本次发布的7个案例涉及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等行政执法机关,有的案件涉及两个行政执法机关,有的还涉及到异地行政执法机关。从涉及的处罚对象看,本批案例既涉及个人,又涉及单位。具体到案件办理过程,检察机关主动就处罚必要性等疑难复杂问题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沟通会商,凝聚执法司法合力,提升了办案效果,体现了案件办理的能动性。
此外,检察机关在开展行刑反向衔接时,注重将惩罚与教育、挽救相结合,综合行为人的各种情节,科学评估对其行政处罚的社会效果,对于经评估,不处罚社会效果更好的,不提出检察意见,展现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作为。

记者 | 徐奥萍
编辑 | 齐晓迪
审核 | 周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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