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贵州少女小梅(化名)不幸遭受继父马某某的性侵犯,导致怀孕。得知此事后,母亲立即向警方报案,并带小梅在医院接受了引产手术。最终,马某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且在小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法院判决马某某需向小梅支付3.1万余元的赔偿金。
从“女童保护”近几年来发布的报告看,熟人作案比例一直居高,这也与近年来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布的数据相印证。
其中家庭成员作案更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的特点,2024年5月发布《“女童保护”2023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分析报告》时,“女童保护”建议加强对家庭内部性侵害的监控和法律干预,为受侵害未成年人建立更完善的兜底保障制度。同时,应加强对儿童及其家庭的性教育和权利教育,确保儿童了解自身权利,知晓在遭遇侵害时的应对策略。
小梅出生于2007年8月,家住贵州省某县。2022年7月,读初中二年级的小梅,在暑假期间前往母亲当时住所,在中山市某村出租屋内被继父马某某性侵。
法院审理认定,2022年7月,马某某身为小梅的继父,在其居住的出租屋内,强行与小梅发生性关系二次,并致小梅怀孕。案发时,小梅只有14周岁。2023年3月,小梅经家人提醒去医院检查,发现已怀孕约32周,小梅母亲得知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3月24日,小梅在中山市人民医院引产;3月29日,马某某在佛山某工业园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2023年9月19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决书,马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马某某不服该判决,上诉至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同年12月5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马某某在监狱服刑。
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继父赔偿3.1万余元
2024年6月,小梅以遭受马某某犯罪侵害导致身心健康受到损害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马某某赔偿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后期治疗费、学费损失等共计107333.15元。
马某某以暴力、胁迫手段对小梅实施性侵,并导致她怀孕、进行孕晚期引产等严重后果,直接导致她受到生理、心理双重伤害,也对她日后的生活造成难以磨灭的影响。另一方面,她受到性侵时就读初中二年级,此事发生后造成她身体、精神上的创伤和痛苦,至今仍处于休学状态,给她今后的人生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综上,马某某的行为不单造成她身体、心理的双重伤害,也导致她学业受阻,以及需要长期的心理辅导,马某某应当对她的损失进行赔偿。小梅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称,自案涉事件发生后,她辍学在家,思想不集中、常做噩梦、感到恐惧,精神状态频临崩溃。法院认为,本案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依法应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马某某对小梅实施强奸行为,致使小梅怀孕并在孕晚期引产。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上述刑事裁判文书,马某某确因上述侵害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马某某的侵害行为与小梅遭受的伤害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现小梅诉请马某某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对于小梅的各项损失,法院结合案情及相关证据,核定合计31080.55元。近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马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小梅赔偿31080.55元。以上是红星新闻媒体报道中通报的内容,从这起让人痛心的案件中,我们会看到在儿童性侵案件中的几个显著特点和常见的误区。内容来自“女童保护”历年来对同类案例的观察分析,以及多次提出的建议。在儿童性侵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比例一直很高。根据“女童保护”2023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分析报告,2023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案例202起,其中表明人际关系的有169起。在169起案例中,熟人作案141起,占比83.43%;陌生人作案28起,占比16.57%。这一数据也与近年来各级法院、检察院发布的数据相印证。如今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北京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白皮书(2019-2024)》显示,性侵害已经成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最突出的犯罪问题,近70%为熟人作案。熟人性侵案件通常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不易被外界发现。受害者可能因为对施害者的信任而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遭受性侵,或者因为害怕、羞耻而不敢揭露真相。施害者也可能会通过心理操控、威胁或洗脑的方式,使受害者相信性侵行为是正常的或者是为了他们好,从而阻止受害者揭露真相。同时,受害者可能因为害怕报复、社会舆论、家庭压力或对施害者的依赖而选择沉默,这种沉默使得犯罪行为得以持续,不易被外界发现。因此,在熟人性侵案件中性侵者往往多次作案,持续时间较长。根据“女童保护”2019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在媒体曝光的301起案例中有,有167起是施害人多次作案,占比55.48%,包括对同一受害儿童多次性侵,也包括多次对多名儿童多次性侵。此类案件,在没有外界力量阻止的情况下,不会自动终止。在2019年曝光的一起案例中,施害者持续作案最长的时间长达22年。其中,值得警惕的是,监护人作案在熟人作案的范畴内占据较大比例。常见的施害者包括父亲、继父、养父等亲属。这类案件通常涉及到家庭内部问题,受害者往往因家庭纽带的束缚、经济依赖、情感依赖或社会舆论的压力而难以揭露真相,因此往往会受到多次侵害。在2023年度曝光的18起父母、亲属作案的案例中,多次实施侵害的有17起。
对于家庭成员作案的隐蔽性和复杂性,2024年5月发布《“女童保护”2023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分析报告》时,“女童保护”建议加强对家庭内部性侵害的监控和法律干预,为受侵害未成年人建立更完善的兜底保障制度。
例如落实政府部门、检察院、妇联、共青团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社会服务机构对有潜在风险家庭的定期访问,提高社区对此类问题的敏感性和响应速度。同时,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儿童及其家庭的性教育和权利教育,确保儿童了解自身权利,知晓在遭遇侵害时的应对策略。
“防性侵教育的重要性
针对此类案件,在预防措施方面,可以及时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让孩子具备分辨性侵害和保护自己的能力。案例中,小梅在怀孕32周时才在家人的提醒下去医院检查,这从侧面反映出青春期孩子在性教育方面是有所缺失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未成年人开展及时、科学、规范的性教育,可以帮助帮助孩子们了解生长发育常识,掌握科学的性生理和性心理知识,同时告诉孩子哪些行为属于性侵害,遭遇性侵该如何应对。万一性侵发生呢?家长在发现孩子被性侵后,应该首先告诉孩子:这不是你的错,并及时报警。在这起案例中,小梅母亲在发现小梅怀孕的第一时间选择向公安机关报警,这是很勇敢又正确的做法。我们看到在很多性侵害案件中,有些家长为了面子或顾虑小孩以后的生活,而采取忍气吞声,私了解决,这样不仅可能会使孩子再次遭遇伤害,也会放纵坏人,或使其他孩子受到伤害。家长选择在第一时间报警,抓住伤害孩子的坏人,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孩子不再受到伤害,也会让更多的孩子免于伤害。而且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坏人受到惩罚,本身就是治愈孩子的手段之一。“女童保护”在家长版课程中会重点提醒家长、老师,如果孩子遭遇性侵,不能打骂孩子,责怪孩子,因为过激反应很可能给孩子带来严重的二次伤害。家长要明确告诉孩子:“这不是你的错!遭遇性侵害和我们的长相、穿着等都没有直接关系,也不是因为我们不够勇敢。是坏人做了坏事,应该受到惩罚和谴责的是坏人。”营造一个让孩子觉得“安全”的家庭环境,才能更好地帮助孩子一起走出被伤害的阴影和创伤。
2013年以来,全国各地曝出多起14岁以下女童遭遇性侵案例。2013年6月1日,全国各地百名女记者联合京华时报社、凤凰网公益频道、人民网、中国青年报及中青公益频道等媒体单位发起“女童保护”公益项目。2015年7月6日,“女童保护”升级为专项基金,设立在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下。2018年2月,“女童保护”团队成立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非公募),公开募捐继续与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合作。“女童保护”以“普及、提高儿童防范意识”为宗旨,致力于保护儿童,远离性侵害。
截至2024年6月底,“女童保护”已在全国31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继开课,培训志愿者数万人。通过与地方妇联、教育局、检察院等部门的合作,培训当地教师授课,使得儿童防性侵教育覆盖面大大拓宽,覆盖儿童超过1066万人,覆盖家长超过84万人。此外,还定期进行线上培训和讲座,目前各个平台上已有数千万网友参与。在普及儿童防性侵知识的同时,“女童保护”联合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业界专家,推动相关制度和法律的完善,例如参与推动了取消嫖宿幼女罪并入强奸罪从重处罚、全面建立处理儿童性侵案件“一站式”询问机制等;每年还发布全国媒体公开曝光的儿童被性侵案例统计报告和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为相关研究提供数据支持 ,填补领域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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