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实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目标,当前我市正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作为道路交通参与者,更应带头遵规守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践行者和推动者,引领广大人民群众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为此,中共玉林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向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发出文明交通倡议:
一、率先垂范,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要带头礼让守序,让出一份文明,守出一份安全。要争做革除交通陋习的示范者、争当文明交通的排头兵,严守交通规则,发挥模范作用,积极倡导,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身边人,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遵规守法,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自觉学习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驾乘汽车时系好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戴好安全头盔;车辆行经斑马线时主动减速,遇行人主动停车礼让;按道行驶、按线通行,不闯红灯;按规定停车,不乱停乱放,不挤占非机动车道、盲道、消防通道。
三、积极参与,做文明交通的推动者。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宣传交通安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主动向同事、群众、亲朋好友进行文明交通理念、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宣传教育,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争当文明交通的宣传员。
法润平安,文明相伴。我们倡议,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到文明交通模范带头的重要意义,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切实在践行文明交通中走在前、作表率,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让我们的城市更美丽、人民生活更美好!
中共玉林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玉林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1日
来源:玉林交警
编辑:张丹蕊
审核:罗仲平
出品:玉州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