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关于凤阳县博士特管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凤阳县博士特管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本院决定采取以随机方式公开选任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基本案情
凤阳县博士特管业有限公司系于2013年5月8日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世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6068074348E。登记机关为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凤阳县博士特管业有限公司对外负债经法院强制执行仍未受清偿,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二、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请书(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不装订)及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
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规模、业绩、专职团队储备和构建情况;
2、拟委派参与本案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及常驻人员的基本情况、执业经历和业绩;
3、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应当回避或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的声明;
4、如被指定为本案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组织架构、管理思路、疑难问题的针对性解决预案、建设性建议和意见等;
5、参与本案管理人选任的优势,已承办破产案件数量及是否办理过破产清算案件;
6、拟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送达地址等。
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合法,如经核实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列入本院破产管理人黑名单。
三、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截至2024年11月26日下午5时,有意向成为管理人的单位应向凤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提交书面申请。
四、选任规则
1、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中17家律师事务所、3家会计师事务所均可申报本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本案不接受联合申报;
2、本院将采取摇号方式从申报机构中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为本案管理人,同时另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作为本案备选管理人;仅有一家申报机构报名的,直接指定该机构为管理人,且不再确定备选管理人。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凤阳县政务新区政务中心西侧
联 系 人:胡法官 0550-6363135
赵助理 18155021160
监督电话:驻院纪检监察组 0550-6738313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