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11月28日上午,全椒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被告人郭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全椒县纪委监委组织新招录人员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至2021年,被告人郭某某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管理、借款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88万元;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1650万元供他人从事营利性活动。公诉机关提请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郭某某的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庭审流程规范有序,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郭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郭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本次庭审通过“零距离、面对面”的方式,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观摩人员全程旁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直观了解被告人如何在利益诱惑中,一步步跌向犯罪深渊的细节和过程,深刻认识违法违纪带来的惨痛教训,给旁听人员现场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近距离观摩庭审思想深受触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案为鉴,筑牢防线,守好底线,不越红线,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来源:全椒法院
编辑:张荣蓉/审核:张慧
审签:徐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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