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最美政法干警”法院系统候选人先进事迹展播→

民生   2024-09-20 14:45   云南  


夏晓鹂

女,汉族,1977年10月生,现任曲靖市宣威市人民法院倘塘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她在审判岗位上兢兢业业,矢志不渝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涉少审判、刑事审判再到民事审判,变化的是办案数量和办案类型,不变的是扎实优质的办案质效和实干敬业的工作态度。她始终秉持“公心、耐心、细心、齐心、爱心、恒心”六心办案理念,在维护法律尊严和提升司法温度中找到精准坐标,在家长里短中理清法律关系,在法与情、情与理中寻求最佳结合点,柔性司法实现案结事了,在巡回审理的40余件土地纠纷、邻里纠纷等案件中,案件调撤率高达80%以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在高质量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她一直在积极探索诉源治理的新路径,对于未起诉到法庭的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纠纷、突发性纠纷,她积极组织法庭干警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前就介入调解,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司法为民不是嘴上说说而已,而是要实实在在为群众做点事情,正是这样的工作理念,让辖区老百姓对她的工作赞不绝口,她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文明标兵,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获评“曲靖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全省法院“落实年”执法办案先进个人等荣誉。


苏 艳

女,汉族,197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楚雄州双柏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

她长期扎根基层,用真诚与责任将一个个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更探索出别具一格的特色调解法,将当地百姓耳熟能详的“过山调”和“闪笙”融入调解中,并开展“非遗传唱式”普法,所负责的法庭被命名为“枫桥式法庭”。她积极延伸司法保护触角,注重对生态环境资源及绿孔雀等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与宣传,拍摄的《揭秘绿孔雀保护法庭》宣传片,扩大了审判活动的法治宣教功能。“最不平凡的事,就是把每件平凡的事情做好”是她的座右铭,调任综合审判庭庭长后,她大力推行电子送达、便民诉讼、线上调解,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降低上诉案件发改率,为2023年双柏法院审判执行质效考核全州第一、全省第一贡献了力量。从事审判工作20年,她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评“楚雄州最美政法干警”、“云南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

李 劼

男,傣族,1987年12月生,中共党员,现任红河州弥勒市人民法院弥阳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他大胆提出打造金融和房地产专业化审判的人民法庭构想,与人行、住建以及房地产协会等搭建起专业化的类案诉前化解平台,打造了全省首个金融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金融共享法庭),以专业化审判支撑弥勒高质量发展,并在西三镇和弥阳街道建成诉源治理综合服务站,靶向强化审判工作的社会治理功能。他善接烫手的山芋,在执行攻坚、扫黑除恶、破产案件审理、家事审判改革等工作中破坚冰、解难题,承办弥勒市影响较大、涉及职工利益问题较为突出的破产案件时,辗转上千公里多次赴芒市、景洪、澜沧等地调查和协调,数百名职工的养老和医疗保险问题得到解决,指导金融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标的近3亿元的涉房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使得项目复工续建,并通过“示范性判决+司法建议”在诉前妥善化解200余户购房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参加工作12年来,他10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获评“全市优秀政法干警”“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陶智芳

女,汉族,1986年11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普洱市澜沧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一级法官。

她立足边疆群众司法需求,积极推行高效化、集约化、智慧化、特色化的诉讼服务模式,通过探索设置双语诉讼服务窗口、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等措施,采取“线上+线下”“互联网+司法服务”的模式,实现立案、调解、送达、保全、鉴定等主要诉讼事项全流程在线办理,让老百姓充分体验“门口立案”“指尖诉讼”等“一站式”便民服务。她坚持以“三进”为重点,通过“速裁+村委会”“法官+调解员+N”等方式,构建全流程一站式矛盾纠纷线上化解和“三纵三横”村村解纷网络工作模式,近3年来带领团队在诉前化解纠纷57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82%。她还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致力于边疆妇女儿童维权服务,联合教体、妇联等部门共同举办未成年人保护、女性维权公益讲堂,推进源头维权、社会化维权和实事化维权,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官”,被表彰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诉讼服务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

蒋晓云

女,汉族,1981年11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大理州大理市人民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

长期在基层法庭工作,她深深体会到农村女性带孩的不易,对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她总是坚持优先办理,尽全力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审案之余,她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让更多妇女儿童知法、懂法、用法。作为一名“护花使者”,她要求自己在庭审前对涉事的每一名未成年人进行调查分析,全面了解其犯罪原因、家庭情况、受教育情况,性格及犯罪后心理状态,并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让被告人对法官产生信任感。庭审中,她把教育融入每一个庭审环节,在判决后她还会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开导劝解。她承办的案件数量也许不是最多,但她的案卷一定堆得最高,因为她办的都是重大疑难案件,一堆堆案卷有序摆放在办公桌旁,上面还贴着“已阅”、“待核实”等各种标签。“法官是审判者,更是普法工作的实施者”,她坚定执着,努力在每一个案件中把“事理、法理、学理、情理、文理”这“五理”讲清楚、说明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杨云梁

男,德昂族,1973年12月出生,现任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他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用一个个铁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他舍身忘己,勇挑重担,审理了“8.29”涉外涉黑系列案等一批严重破坏国家边境管理秩序和经济秩序、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为国家和人民挽回大量经济损失。近3年来,他年均参与审理刑事案件120余件,约占德宏中院年均刑事案件数的10%,生效裁判被改判率为零。受聘担任芒市三台山德昂族乡出冬瓜村托阿姆调解室的专职调解员后,他把普法宣传、巡回审判、纠纷调解搬到田间茶地、院坝村口、百姓家中,依托多元解纷机制,助力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格局。作为省、州两级政协委员,他积极在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造“无讼乡村”等领域奉献司法智慧和力量,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所负责的刑事审判第三庭获评“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吴朝富

男,汉族,1968年7月生,中共党员,现任丽江市华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29年时间里,从一个毕业于师范学校数学专业的法律“门外汉”到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再到庭长,他始终保持着爱学肯钻研的拼劲、为民司法的干劲以及严谨认真的韧劲,最终成为一名领导认可、同事学习、律师点赞的“行家里手”。经他审理的近千起案件,无一错案,而他的办案“秘诀”就是坚持用证据来裁判,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裁判,带着这份刻进骨子里的原则,他硬是把一起起疑难复杂的案件都办成了经得起检验的铁案。在办理一起涉案人数多达52人的涉黑涉恶案件时,案件卷宗就有80多本,面对案件证据材料多、作案次数多、涉案人数多等因素,他以“张桂梅精神”为灯,加班加点认真阅卷,全面研究分析证据材料、查阅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仅在44天内就成功顺利审结了该起重大案件,深刻诠释新时代的奋斗者模样,被授予“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俸明荟

女,傣族,1990年3月生,中共预备党员,现任临沧市双江县人民法院勐库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她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结合勐库茶乡制茶所需的萎凋、杀青、揉捻、晾晒四道工艺,探索总结提炼出“四杯茶调解法”,第一杯茶消消气、第二杯茶说说事、第三杯茶谈谈心、第四杯茶握握手,将矛盾纠纷在一说、一话、一品、一交心中予以化解。为了让当事人少花钱、少跑路,她坚持走巡回开庭、巡回调解这条路,她总是带着国徽走村串寨进茶山、深入田间地头,以生动直观的方式和语言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让法治意识在群众脑中生根发芽。作为临沧市人大代表、双江法院唯一的傣汉少数民族双语法官,她还充分运用少数民族语言调解、审理或执行案件,将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向群众宣传好,用实际行动践行“三个离不开”思想,让民族团结之花开得更艳,先后获评“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成绩突出个人”、2023年度临沧市“最美政法干警”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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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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