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早上开庭那个案子的被告说他生病了,现住在卫生院,明天开庭不能来了,是要缺席审理吗?”书记员向我问道。“不能缺席审判,我们一定要到医院去看看被告,进一步了解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及真实意思表示。”我向书记员说道。次日一早,我与书记员便准备好巡回开庭相关设备,立即前往医院。
原告查某某(女)与被告李某某(男)双方经自由恋爱于1999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育二女,现均已成年均在外地打工,在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被告染上酗酒的恶习,且好吃懒做、不顾家庭,原告无法忍受这种生活,遂诉至法院诉请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该案在诉前调解过程中,被告一直坚持说不同意离婚,同时表示庭审时将坚持自己不愿离婚的意见。当听到被告不能来开庭的消息后,我便第一时间联系到了被告,问清其不能如期到庭参加诉讼的原由。原来被告李某某因长期酗酒患上了糖尿病,于三天前住进当地卫生院,且原告查某某也在医院照看他。
在病房内,我详细询问了被告身体现状,劝导原、被告双方静下心来,相互体谅理解,并嘱咐道:“被告住院期间,原告先照看被告先把病养好,待康复出院后被告要下决心把酒戒了,双方试着好好过日子。”
“法官,我同意离婚,我们都商量好了。”躺在病床上的被告平静地向我说道。此时妻子查某某似乎看出了我的顾虑,笃定地说道:“法官放心,虽然我和孩子她爹离婚,但这么多年的情分还在,李某某住院期间我将会一直照顾至其出院,两个女儿又都在外地工作,也不可能随时回来照顾她爹,以后如遇到困难我也会帮他的。”
听到这里,我的顾虑也消除了,最终该案也遵循双方的意愿达成离婚协议,我也向双方进一步释法析理,该案件也圆满的画上了句号。
案结一定要事了,案件不能一判了之。鲍卫忠同志的先进事迹,也让我明白“一名好法官,手里断的是案,心里装的是民”,要以最高的效率、最低的成本真正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坚定如我在诉的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个民生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让司法的温情暖进老百姓的心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