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全球环境基金(Global Environmental Facility)成立于1991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他们履行国际环境公约。全球环境基金是五个国际公约的资金机制,分别是:《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
注:全球环境基金(Global Environmental Facility)成立于1991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他们履行国际环境公约。全球环境基金是五个国际公约的资金机制,分别是:《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