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曹娥车辆段工艺设备集成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06010720018848002001
本次招标项目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曹娥车辆段工艺设备集成采购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1.1本次招标范围为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曹娥车辆段工艺设备集成采购,包含大型设备、车辆设备、通用设备、非标设备、起重机、供电车间设备等,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运输(含保险)、仓储、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工程数字化移交、技术文件和图纸提交,以及竣工交验、培训、档案组卷、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14201.09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1.2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1.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1.4.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1.4.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5.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5.2自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场段工艺设备的集成供货业绩(不包括单个设备的供货业绩),业绩中须包含以下五项设备中的至少两项设备:①列车清洗机②不落轮镟床③固定式架车机④立体仓储设备⑤轮对受电弓动态检测系统;证明材料:含有供货清单的合同复制件,其所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描述。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4年12月24日08:30时至2025年1月17日09: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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