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列车增购设备监理项目选取合作单位,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单位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本项目是为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增购5列车及配套的车载设备采购项目提供设备监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配合业主开展车辆制造商及车载设备供应商进行前期的设计联络,以及对设计方案的审查;组织项目参与人员对主要部件首件检查、负责车辆驻厂监造、出厂验收;负责到段列车的开箱验收;配合业主开展增购列车与既有线路设备系统接口管理、增购列车预验收、质保期内增购车辆及车载设备质量评定以及增购列车最终验收;负责对列车增购项目安全、进度、质量以及成本控制等管理工作。
1.2项目范围
深圳龙华、车辆制造基地、供应商所在地等。
1.3项目预算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33.936万元。
项目计划:从列车增购设备监理合同生效开始,至增购5列车完成最终验收。具体以签署合同的约定时间为准。
1.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5中选原则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6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自2021年1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轨道交通车辆监造项目业绩。
(三)报价人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甲级资格(甲级资质范围须涵盖铁道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辆工程专业)证书或中国设备监理协会 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甲级资格(甲级资质范围须涵盖铁道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辆专业)证书,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四)报价人本项目总监理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证书,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所从事专业为轨道交通设备相关专业。
(五)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与深圳地铁集团及下属单位自2021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深圳地铁集团及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的;在招投标、询价活动中因串通投标、投标被暂停投标、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六)报价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
(七)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集团)只接受一家报价。
(八)被列入失信企业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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