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文摘   2024-11-04 13:09   广东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现开展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成立评定工作组织机构

1. 各二级学院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组长:二级学院书记 
成员:辅导员 
工作职责: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并将初审结果上报学生工作部。
2. 班级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组
组长:辅导员 
成员:1 名班委、团支书和2 名学生代表 
工作职责:负责本班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评定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是针对具有我校学籍、在校全日制高职的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全省困难认定系统认定结果)。资助标准分三档,金额为2500—5000元/学年之间,按要求为人均3700元/年。

具体要求

    1.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公益活动;(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 俭朴,且本学年学生困难认定档次为一般困难及以上(以省资助 管理系统认定公示名单为准)。

    2. 国家助学金评审程序

    (1) 本 人 申 请 (1 1 月 X X 日 前 , 具 体 时 间 以 二 级 学 院 安 排 为 准 ): 提交附件1(仅电子版)和附件2 (仅1份纸质版)交辅导员。

    (2) 班 级 ⺠ 主 评 议 推 荐 (1 1 月 x x 日 前 , 具 体 时 间 以 二 级 学 院 安排为准):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申请人进行⺠主评议,且参加评议的同学多数同意方可推荐。    

    (3)各学院初审上报(11 月xx 日前,具体时间以二级学院安 排为准):辅导员核实情况并签署意⻅后,报所在学院助学金评 定工作小组讨论 、签署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

    (4)学生 工作部复核:学生 工作部对各学院名单进行复核,无异议后,上报省助学中心和资助管理系统。

    3. 在申请助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评定资格,并记入档案。

按要求上报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于11 月6 日12: 00 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学生工作部,文件命名为“X学院+国家助学金+人数” 电子版发邮箱: xgbxssw2022@163.com.

1. 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2.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 .国家助学金学生银行账号确认表 (11月29日前)

联系人

    叶老师 白云校区行政楼123

    郑老师 花都校区实训楼104 

附件:

附件1+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xls
附件2+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2024—2025学年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学生银行账号确认表.xlsx


编辑:学生新媒体工作室 余珏恩

校对:叶桂、郑妙芳

初审:黄昆虎

复审:薛翠志

终审: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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