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摘   2024-09-11 10:33   广东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广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粤行职院(青职院)〔2023〕51号】文件要求,现将学校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成立评定工作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评定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学生工作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领导组成
工作职责:对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进行审查和评选,评选学校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候选人。

2.各二级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定小组

组长:二级学院书记     
成员:辅导员  
工作职责:负责本学院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资格审查和推荐候选人工作。


02

评定对象及奖金标准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和三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03

评奖要求

1.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5)无挂科补考;(6)学年学业测评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前10%。

    注:若学生学业测评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在前10%,但达到30%内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具体请参看《学生手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2023年版)。

    2.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9月XX日前)(学生提交材料给辅导员,具体时间以二级学院安排为准)

    ① 填写附件1《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附件2《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可参考附件3填写要求,附件1和附件2内容需填写完整,相同内容填写一致);

    ②填写附件4《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试用稿)》(须检查通过再提交);

    ③填写附件5《国家奖学金评分及其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仅上交复印件1份,和附件4列出顺序一致);

    (2)各二级学院推荐(9月20日)

    各二级学院经认真讨论后推荐候选人,公示推选名单,汇总全部申请表报送学工部。

    (3)学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暂定9月24日)

    学工部审核各二级学院候选人材料,所有候选人参与四分钟竞选演讲(具体时间地点待学工部通知);无异议后将候选人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评定,最终确定候选人。

    (4)学校公示(暂定9月27日—10月10日)

    学工部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评审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3.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评定资格,并记入档案。


04

按要求上报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20日15:00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学工部,电子版发至邮箱:xgbxssw2022@163.com ,文件名请以“校区+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及资料”命名

    1.《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检查无误学院提交汇总版电子档);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双面打印1份);

   3.《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试用稿)》(电子版+双面打印1份);

    4.《国家奖学金评分及其佐证材料》(电子版+双面打印1份,佐证材料电子版+复印件纸质版1份)。

   联系人:白云校区 叶老师 行政楼123    

           花都校区 郑老师 实训楼K103

学生工作部

2024年 9月11日

编辑:学生新媒体工作室 余珏恩
校对:叶桂 郑妙芳
初审:黄昆虎
复审:薛翠志
终审: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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