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摘   2024-11-04 13:09   广东  


根据《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 通 知 》 ( 财 教 (2 0 2 4 ) 1 8 1 号 ) 、 《 关 于 做 好 2 0 2 4 年 秋 季 学 期 普 通 高 校 国 家 奖 助 学 金 工 作 的 通 知 》 (教 助 中 心 (2 0 2 4 ) 3 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 2024学年度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审 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评审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二年级和三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

评审办法

具体评选资格、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参照今年9月11日《关于做好2023- 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具体时间安排

    (1)各二级学院推荐 (11月6日)
    各二级学院经认真讨论后推荐候选人,公示推选名单,汇总推荐候选人申请材料,报送学工部。
    (2)学校确定拟获得者名单(暂定11月11日) 
    学工部审核各二级学院候选人材料,所有候选人参与四分钟竞选演讲(暂定11月11日下午,地点待通知);无异议后将候选人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评定,最终确定拟获得者。
    (3)学校公示(暂定11月12日—11月18日)
    学工部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评审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在申请国家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评定资格,并记入档案。

按要求上报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6日12 :00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学工部,电子版发至邮箱:xgbxssw2022@163.com,文件名请以“校区+ 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及资料” 命名

    1. 《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检查无误学院提交 汇总版电子档);

    2.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双面打印1份);

    3. 《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试用稿)》(电子版+双面打印1 份);

    4. 《国家奖学金评分及其佐证材料》(电子版+双面打印1份,佐证材料电子版+复印件纸质版1份)。

联系人

    白云校区 叶老师 行政楼123 

    花都校区 郑老师 实训楼K104

附件:

附件1: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x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x
附件3: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填写说明.pdf
附件4+: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试用稿).xlsx
附件5:国家奖学金评分及其佐证材料.doc



编辑:学生新媒体工作室 余珏恩

校对:叶桂、郑妙

初审:黄昆虎

复审:薛翠志

终审: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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