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生!他竟在桥下干出这种事!

旅行   2024-11-05 16:21   中国  


林某某抢夺,盗窃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永公(下)行罚决字[2024]02690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林某某
执法部门:浙江省永嘉县公安局桥下派出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11-02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1月,林某某前往永嘉县桥下镇盗窃财物,2024年10月,林某某前往永嘉县桥下镇抢夺财物。且因林某某抢夺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财物,林某某的行为属情节较重。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林某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林某某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两项行政处罚合并执行,决定给予林某某行政拘留十九日的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两项行政处罚合并执行,决定给予林某某行政拘留十九日的处罚。行政拘留送永嘉县拘留所执行。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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