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先进,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12月5日,安徽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对表现突出的203个单位和182 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其中,安徽检察机关9个单位(部门),8名个人上榜。
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
单位和个人名单
(检察机关部分)
全省“八五”普法中期
表现突出的单位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
利辛县人民检察院
泗县人民检察院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
来安县人民检察院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
岳西县人民检察院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全省“八五”普法中期
表现突出的个人
孙乐增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宣传科科长
孙秀兰(女) 宿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童晶晶(女)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宣传教育科四级主任科员
刘贵芳(女)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季 然(女) 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
李晶晶(女)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未检办主任
陈 剑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宣教科科长
陈 园(女) 潜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
通报指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全省“八五” 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实施,以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借鉴其经验做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改进法治宣传教育,为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