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为
1月3日—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
可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教育厅反映
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
须加盖单位公章
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
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1—7606189,7606115(传真)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网站
编辑:阿克拉依·玉尔肯巴衣
初审:罗 新
终审:邵美林
投稿邮箱:2183671605@qq.com
举报电话:0908-765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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