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中小学生寒假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
寒假即将来临,首先祝愿同学们假期愉快,新年快乐!在享受假期的同时,交通安全可不能“放假”。由于中小学生自控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相对较弱,在参与交通活动时往往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群体。为了全面提高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乌恰交警给大家写了这封信,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并将这些知识牢记心中,落实到行动中。
一、步行安全
1.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在马路上迂回穿行。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3.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边走边玩手机或者做其他事情。
4.不要突然横穿马路,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车辆通过时方可过马路。
二、骑车安全
1.不满12周岁的孩子,不可以骑车。这是必须遵守的交通规则哦!
2.在道路上骑车时,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车道的要靠右行驶。
3.通过路口时要严守信号,停车不要越过停车线;不要骑车逆行;不扶肩并行;不攀扶其他车辆;不在便道上骑车。
4.在横穿斑马线时须下车推行。
5.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不要强行猛拐。
三、乘车安全
1.不搭乘超载、超速、超员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2.出行时,一定要乘坐有营运资格的公交车和出租车,不能乘坐没有营运资格的“黑车”。
3.切不可把头和手伸出车窗外,避免会车时被车辆或被路边的树枝、广告牌等擦伤、撞伤。
4.不能携带鞭炮、汽油、硫酸等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物品乘车。
5.乘车时,一定要排队,等到汽车停稳后再上车,如果人多拥挤,等别人上完后再上,或者等下一班车。
6.乘坐私家车,坐在后排并系好安全带,头手不要伸出窗外。家长开车时,你们也要提醒他们不要超速、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共同营造安全的出行环境。
同学们,生命是最宝贵的,无论何时何地,请务必将交通安全牢记在心,守法文明出行,远离交通事故、远离伤害,真正过一个平安而有意义的寒假。
最后,祝各位同学们学习进步、健康成长度过一个安全、快乐、充实的寒假!
乌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1月8日
来源:乌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李丽花
初审:罗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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