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布公告,在企业自评、第三方评估、地(州、市)自然资源局推荐基础上,经材料审核、实地抽查和社会公示,8家矿山被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
这8家矿山分别是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新疆乌恰县乌拉根铅锌矿、哈密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市白石头矿区石灰岩矿、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九三〇煤矿、国网能源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准东煤田大井矿区二号矿井、新疆北山矿业有限公司煤矿、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伊犁一号煤矿、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六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沙吉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绿色矿山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行科学有序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制范围内,使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具备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特点的矿山。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编辑:阿克拉依·玉尔肯巴衣
初审:罗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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