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某,真是每次都“刑”!

政务   2024-11-29 18:21   江苏  

第十三个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

即将来临

为进一步营造

“人人抵制酒驾、人人劝阻酒驾”

良好社会氛围

盐城交警持续加大酒驾醉酒整治力度
并同步开展酒驾危害性和后果严重性宣传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
可现实生活中
总有些人屡教不改

就像这位司机不吸取教训
还明知故犯“变本加厉”
醉驾被处罚后又再次醉驾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凌晨2时许,民警在巡逻途中,发现一名小汽车驾驶人邢某面色红彤彤、神情还很紧张,便对其进行检查,结果发现其喝了酒,其呼气检测结果高达153mg/100ml,后经血检,结果为145.58mg/100ml。而在要求其出示证件时,邢某又言辞闪烁,称没有带。交警怀疑其无证,遂对其身份信息进行核查,结果发现邢某在2022年因醉驾被交警查获,后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驾驶证也已被吊销,至此次被查时尚未重新取得驾驶资格。目前,邢某再一次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侦办完结后将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

盐城交警严查严处

拒绝酒驾平安出行




 158mg/100ml

22时,亭湖大队民警在开放大道与新风路路口查获刘某某酒驾,呼气酒精测试仪数值为158mg/100ml。

 38mg/100ml

23时,经济开发区大队民警在赣江路与东环路路口查获王某某酒驾,呼气酒精测试仪数值为38mg/100ml。


 182mg/100ml

凌晨1时,东台大队民警在东进大桥查获童某酒驾,呼气酒精测试仪数值为182mg/100ml。

 57mg/100ml

22时,建湖大队民警在明星路路段查获沈某某酒驾,呼气酒精测试仪数值为57mg/100ml。

 59mg/100ml

23时,东台大队民警在苗桥路查获汤某某酒驾,呼气酒精测试仪数值为59mg/100ml。



生命无价,安全为先,拒绝酒驾方能“久驾”。酒后不开车,开车找代驾,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人绷紧酒后禁驾这根弦,切莫因一时贪杯悔恨终生。

为了不让家人牵挂

为了不让悲剧上演

拿起酒杯放下钥匙

坚决抵制劝阻酒驾

▲与你相遇是最大的幸运

但希望不是交通违法的你

“AI”交警盐小“LU”……

“122”,这里很“警”彩!

砰!谁该让谁?

编 辑 | 王金印 张   靓
审 核 | 夏彬彬
签 发 | 侯晓艺

盐城交警微发布
盐城全市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道路交通违法信息查询;道路封闭、管制等信息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业务办理咨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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