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盐城交警,有个床垫上高架啦……

政务   2024-12-19 16:38   江苏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反馈
高架上一辆白色轿车
后面竟然拖着床垫

这画面就跟P图似得
好不真实!

近日,盐城交警接到网友举报:西环路高架由南向北盐渎路段一辆白车“背”着床垫在行驶,床垫随时可能掉落,影响其他车辆行驶,十分危险。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寻找到司机黄某。

经调查,黄某想把床垫运到新的住所,为了节省开支,想着路程又不远,于是就把床垫固定在了自己车顶上。但没想到一上高架,床垫就被风吹的脱落到车后。民警耐心向黄某分析了其行为的危害性,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遮挡行驶视线
如果装载的货物超长超宽超高,很容易遮挡后视镜视野,扩大盲区,更容易诱发交通事故。


挤占其他车道
装载超宽的货物很容易挤占其他车道,不仅容易造成交通拥堵,而且还容易在与它车会车时发生剐蹭,影响行车安全。


容易抛洒滴漏
装载超限货物会因为货物超出车体,如果加固不到位或者被其它车辆剐蹭到,很容易发生遗洒,不及时处理的道路遗洒物,会给其他车辆带来极大危

响应有速度,回应有力度

近期还有这些群众举报

全部处罚+曝光!

01

举报处理台

网友通过抖音举报:

黎明路由南向北苗小坛附近,苏JQ0***小汽车长时间违停,造成严重拥堵。

收到!

已对驾驶人金某某实施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并对金某某“面对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02

举报处理台

网友通过微信举报:

S610拐向龙华路十字路口,苏MDQ****小汽车逆向行驶。

收到!

对驾驶人王某实施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并对王某“面对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03

举报处理台

网友通过抖音举报:

泰山路与世纪大道路口,苏J16***小汽车左转车道直行

收到!

对驾驶人薛某某实施驾驶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并对薛某某“面对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04

举报处理台

网友通过微信举报:

青年路高架由东往西与东环路高架交汇处,苏J9E***小汽车实线变道。

收到!

对驾驶人孙某某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并对孙某某“面对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05

举报处理台

网友通过微博举报:

射阳县临海镇东新二组附近路口苏J95***小汽车闯红灯。

收到!

对驾驶人范某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在红灯、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禁行时机动车继续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并对范某“面对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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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王金印 张   靓

审 核 | 夏彬彬

签 发 | 侯晓艺

盐城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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