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这样真的很危险!

政务   2024-12-23 18:09   江苏  


致全体学生家长

现在

盐城交警给你发来一条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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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交警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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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

未满16岁骑电动车上路很危险,请家长们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监管,教育引导自家孩子未达法定年龄不骑乘电动车出行,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最近我们就有一起关于未成年人骑车发生的事故案例,案例中违法载人加重了事故的后果,希望能起到警示作用。

孩子的安全大于一切,一定管好孩子,现在就和孩子一起观看学习


晚上20时许,尹某载着两位同学驾驶一辆电动车经过某路口时,与孟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致尹某及坐电动车的两人受伤,两车受损;经调查,尹某和其两位同学均未满16周岁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应当年满十二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残疾人机动(道路型电动)轮椅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佩戴安全头盔,应当符合使用规范。


会骑≠能骑!
能骑≠随便骑!
年龄没“达标”的孩子
对道路交通法规了解不足
加上缺乏交通安全意识
安全风险极大

01
符合年龄才能骑车

未满12周岁不得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成年人生活经验不足,心理、生理素质不够成熟,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变能力不够,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理方式。

02
驾乘戴好安全头盔

骑乘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并扣好卡扣。头盔是遇到危险的最后一道防线,不戴头盔,当头部遭到重击时,就是“以卵击石”。

03
骑行载人符合规定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04
自觉摒弃交通陋习

驾驶电动自行车要自觉抵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逆行、违法载人、随意穿插、分心驾驶等违法行为。
05
拒绝车辆违法改装

电动车不得非法改装,请主动拒绝拆除限速、违规解码、加装设备等违规行为。



孩子安全不容忽视
家长学校共同教育
加强监管反复提醒
全力守护平安成长

▲与你相遇是最大的幸运

但希望不是交通违法的你

触目惊心,切不可拿生命开“玩笑”!

从严打击!

冬至已至,开启“低温”模式……

编 辑 | 王金印 张   靓

审 核 | 夏彬彬

签 发 | 侯晓艺

盐城交警微发布
盐城全市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道路交通违法信息查询;道路封闭、管制等信息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业务办理咨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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