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22:18分许,交警开展夜查整治时,一辆小型轿车行经执勤点时不服从指挥停车受检,而是一脚油门加速闯卡逃离。民警立即呼叫远端警力在前方将其拦截。交警随后对该车驾驶人李某进行呼气检测,但其拒不配合检查,并声称自己没开车。交警随即调取监控,证实确系其本人开的车。由于其不配合呼气检测,交警将其带往医院采血,最终检测结果为91.37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进一步核查发现,李某在今年7月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处过,驾驶证尚处于暂扣期间。最终,李某因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行政拘留7日。同时,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李某被警方刑事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时,经济开发区大队民警在鹿鸣路与世纪大道路段查获钱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8mg/100ml。
21时,经济开发区大队民警在青年路与东进路路段查获陈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4mg/100ml。
22时,建湖大队民警在南园星城北门查获刘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9mg/100ml。
23时,东台大队民警在唐洋镇沿河路路段查获王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5mg/100ml。
23时,大丰大队民警在南福线路段查获陈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4mg/100ml。
算好酒驾这本账,莫让它来毁人生!酒驾醉驾害人害己,为了您和他人的平安幸福,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严格自律,遵纪守法,拒绝酒驾醉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排险除患护民行
但希望不是交通违法的你
编 辑 | 王金印 张 靓
审 核 | 夏彬彬
签 发 | 侯晓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