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禁放倡议书

民生   2024-12-30 16:57   江苏  

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元旦、春节将至,向大家送上最诚挚的祝福。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上千年的传统习俗,但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使空气质量急剧恶化,影响市民身体健康,还易引发火灾,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给广大市民朋友营造更加清洁、安全、绿色的生活环境,在此,我们真诚地倡议:


从我做起,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践行者”。自觉遵守禁放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不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外提倡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域不燃放烟花爆竹。市民朋友可以采用电子爆竹、鲜花气球、喜庆灯笼等安全、环保的方式来欢度佳节。


根据《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守护家园、共享蓝天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禁放、少放烟花爆竹,让太仓的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城市更宁静!


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30日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点击查看大图)


根据《太仓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规定,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东至岳鹿公路及其向南延伸段,南至前进新路、健雄路及其向东延伸段、太仓与上海交界,西至吴塘河,北至339省道。


来源:太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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