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藏品为大师真迹、孤品,具有极高收藏价值或者升值空间,以为购买藏品稳赚不赔,其实背后可能是一场骗局。近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特大“藏品”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魏某等十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有期徒刑四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4月,魏某与他人注册成立两家公司,通过网络平台等投放宣传收藏品广告,并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有收藏意愿群体的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由公司销售人员向此类人员按照公司制定的话术进行字画、钱币、玉器、景泰蓝等产品的推销。
在推销过程中,销售人员虚构事实,以工艺品冒充大师真迹、孤品,向被害人虚构产品的收藏价值或者升值空间,并以产品享受国家补贴、可以高价拍卖、原价回收等虚假承诺诱骗被害人高价购买与实际价值严重不符的产品。
通过上述方式,公司将魏某从别处购买的大量低价值产品冒充大师作品等进行高价销售,共诈骗罗某等4945人,诈骗金额高达5221.49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魏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魏某实际控制的公司为依托,向不特定公众销售虚构价值高或升值空间大的字画、瓷器、玉器等产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为此,法院根据魏某等人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认罪悔罪态度,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本案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近年来,养老诈骗犯罪频发,呈现出作案手段多样化、针对性强、隐蔽性高等特点,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获取信息渠道相对较窄、希望为子女积累钱财等特征,采用投资诈骗、保健品诈骗等多种手段,诱骗老年人交付钱财。
在本案中,犯罪分子针对老年人群体有收藏爱好、有存款、防骗反诈意识差等特点,精心设计“推销话术”,推销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式:
一是承诺可将其购买的产品推荐至知名拍卖行高价拍卖获利,或者推荐至展览会有偿展览;
二是虚构如一折秒杀、一元抢购、拍卖返款等活动,先让被害人进行小额充值或者购买低价值产品,再以产品随即能上拍卖会拍卖为由让其将购买的产品寄回公司,公司以超过被害人购买价值进行返款取得信任,为二次销售做铺垫;
三是针对部分被害人,销售人员冒充拍卖行、交易行、收藏协会领导等身份,冒充与行业行政部门有特别关系,与其他销售人员相互配合说辞,进一步取得被害人信任;
四是向被害人谎称其手中的收藏品如果成套收集价值更高,获利空间更大,以达到让被害人多次购买的目的。
法官提醒:收藏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应理性看待收藏品价值,切勿轻信明显不合理承诺,这些话术往往是诈骗分子诱骗老年人上当的常用手段,一旦陷入骗局,投入大量资金,很有可能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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