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临近
食品消费进入高峰
为了使广大消费者
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小编给大家送上一份
食品安全提示
希望所有人“食”全“食”美过春节!
家庭制备年夜饭注意事项
1.厨具和餐饮具等要做好清洁,做到生熟分开;
2.挑选新鲜原材料,认真清洗并做到烧熟煮透;
3.选购湿粉类食品首先查看产品标签信息,重点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湿河粉、米粉(线)等谷类发酵制品、泡发的木耳或银耳等,尽量在购买当天或泡发当天食用完,凉菜要现做现吃;
4.选取五指毛桃、海风藤等煲汤材料,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煲汤材料;
5.谨慎使用中药材泡制酒,不随意相信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药性的情况下,盲目按秘方、偏方泡制酒食用;
6.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以防食品中心加热不透;
7.外购熟食或外出就餐打包的食品,在下次食用前应先确认是否变质,已变质的食品要及时清理,未变质的食品要彻底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
食用速冻食品注意事项
1.选购年夜饭半成品如盆菜、年夜饭套装等,应查看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小作坊登记证号、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食用方法等标识信息;
2.查看外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胀袋、有无颜色变化、有无异味等,冷藏冷冻食品是否解冻等;
3.食用前应当充分解冻充分加热,建议温度达到75℃以上,加热时间超过10分钟,且应当一次性食用完毕,避免隔餐隔夜。
外出就餐注意事项
1.选择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到无证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
2.慎饮泡制酒,不购买、不饮用无标签标识、浸泡中药材成分不清、来历不明的泡制酒;
3.不食用野生蘑菇、鲜黄花菜、野生河豚鱼或无合法来源的河豚鱼及其制品、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食品;
4.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禁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
网络订餐注意事项
1.除关注菜品评价外,还要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原材料、店铺评价等信息,谨慎下单;
2.收到餐食后,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餐食是否被污染等,并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3.慎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储存食物注意事项
1.熟制食品在室温存放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
2.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3.未食用完的食品应用保鲜膜密封,按相应存贮要求保存,再次食用时需充分复热并尽快食用完毕;
4.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要看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冷藏温度为0-5℃、冷冻温度为-18℃以下);
5.冰箱内存放食品不宜过满,要定期清理。
其他注意事项
1.注意科学搭配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不暴饮暴食;
2.多人共同就餐时,提倡使用公筷公勺;
3.践行“光盘”行动,杜绝餐饮浪费;
4.消费者要多留意身体状况,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
5.及时举报投诉,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
温馨提醒
节日聚餐要注意
科学健康饮食,防范食品风险
杜绝铺张浪费,共倡节俭新风
来源:食安科普指南
编辑:谭金娥
责编:白芸璐
审核:韦 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