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博乐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博乐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代理主任胡浩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3年博乐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23年博乐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博乐市人民政府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博乐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博乐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博乐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博乐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会议审查批准2名市人大代表辞职请求,对3名州人大代表辞职请求进行了说明;表决接受黄连军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任命付强为博乐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局长;古丽白克然木为博乐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挂职);岳晓桐为博乐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挂职);武佳、王长林、古丽帕力、牟爱平、马金鑫等119名同志为市人民法院陪审员。博乐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纪委监委、法检两院相关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乡镇(场)人大、人大街道工委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