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主要用于防治农业害虫和城市卫生害虫的药品。使用历史长远、用量大、品种多。施药时可采用喷雾、喷粉、灌心、飞机喷洒等。无论哪种方法,务必施药均匀,保证害虫有吃食的机会,方能起到毒杀作用。
药液不应直接接触白菜、萝卜,否则将出现褐斑及绿叶白化等药害。该药剂对卵的效果较差,施用时应注意掌握在卵发育末期或幼虫发生初期喷施。防治食叶害虫应在低龄幼虫期施药,防治钻蛀性害虫宜在产卵末期,卵孵盛期使用,使用时喷洒均匀周到。田间作物虫、螨并发时,应加杀螨剂使用。不要在桑园、鱼塘等地及其附近使用。防治叶面害虫宜在低龄(1-2龄)幼虫盛发期施药,防治钻蛀性害虫宜在卵孵盛期施药。
该剂为迟效剂,需在虫害发生早期使用。施药后3-4天始见效果。在蔬菜收获前1天停用。避免喷药后24小时内遇降雨。在使用本剂时,应注意个人的安全肪护,避免污染环境。不能与内吸性有机磷杀虫剂或杀菌剂混合使用如稻丰散、伏杀硫磷、杀虫畏、波尔多液混用。对蚕毒力很强,养蚕区勿与蚕接触,养蚕区与施药区要保持一定距离。药剂应保存在低于25℃的干燥阴凉仓库中,防止暴晒和潮湿。在气温较高(20度以上)时使用效果较好,常在6-9月份使用为宜。不可与强碱性物质混用,对家蚕有毒,养蚕季节严防污染桑叶。水稻褐飞虱对其已产生高水平抗药性,不宜用吡虫啉治褐飞虱。对桑蚕、蜜蜂有毒,切勿喷洒在桑树上。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对作物一般无药害。虫螨腈尽量不要在葫芦科和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容易发生药害。虫螨腈能与甲维盐、阿维菌素、茚虫威、虱螨脲、乙基多杀菌素、 甲氧虫酰肼等多个杀虫剂混配。本剂主要作用杀螨卵,对幼螨也有一定效果,对成螨无效,所以在螨卵初孵用药效果最佳。在螨的密度大或温度较高时施用最好与其它杀成螨药剂混用,在气温低(15℃左右)和虫口密度小时施用效果好,持效期长。高温、高湿下,本药对某些作物的幼苗和新梢嫩叶有药害。对25cm以下的瓜、豆、棉苗等,73%乳油的稀释倍数不宜低于3000倍,对柑桔新梢嫩叶等不宜低于2000倍。收获前21天 (棉花),30天(柑桔),停止用药。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使用时要注意安全;对鱼类毒性较大,使用时应防止污染鱼塘、河流。可与大多数杀虫剂混用,但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药剂混用。一年最多使用2次。本品对鱼和浮游动物有毒,不宜施用于鱼塘等水生动物养殖场内。本剂对鱼、蚕毒性大,故不能在蚕桑地区和水源处使用。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用药量及施药次数不要随意增加,注意与非菊酯类农药交替使用。对螨蚧效果不好,在虫、螨并发的作物上使用此药,要配合专用杀螨剂。对蜜蜂、家蚕、天敌、水生生物毒性高,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污染水源、桑园等。为延缓抗药性产生一种作物生长季节内施药次数不要超过2次,或与有机磷等其它农药轮换使用或混用。在低温条件下药效更高、残效期更长,提倡早春和秋冬施药。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期(安全间隔期)棉花为21天 ,苹果为14天。蚜虫和棉铃虫等害虫对此药易产生抗性,使用时尽量混用和轮用。不能在桑园、鱼塘及河流,养蜂场使用,避免污染发生中毒。对葡萄,桃,无花果和苹果的某些品种有药害,不宜使用。不可与敌同时使用或混用,使用这种药剂要相隔10天或以上,否则易发生药害。稻褐飞虱,施药时田间应保持3-4CM水层,施药后保水3-5天。吡蚜酮对稻飞虱作用慢,田间虫量大时要与速效性药剂混配使用。温馨提示:因微信公众号推送规则改变,请您在右下角点赞和点击在看,关注农技植保信息网公众号并设置为星标,这样就不会错过每天的最新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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