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药概念及用途
(一)概念:
农药的含义: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它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它天然物质的一种或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农药是一类极为重要的生产资料。它为发展农业生产,解决当今世界面临的人口激增与农产品匮乏之间的尖锐矛盾,起着愈来愈重大的作用。农药作为毒剂,其含义是使用很少剂量就会造成有机体的死亡或抑制其生长发育,干扰破坏其生理生化各个系统的正常功能,甚至对许多生物学特性的遗传引起变异。
(二)用途
目前农药使用的目的和场所有以下几类:
一是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包括昆虫、蜱、螨)、草和鼠,软体动物等有害生物;
二是预防、消灭或控制仓储病、虫、鼠和其他有害生物;
三是调节植物、昆虫生长;
四是用于农业、林业产品防腐或者保鲜:五是预防、消灭或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六是预防消灭或控制危害河流、堤坝、铁路、机场、建筑物和其他场所的有害生物。
二、农药的分类及剂型
(一)农药的分类
农药品种繁多,不同的品种具有不同的功能和用途,大多数农药品种只具备一种功能,如杀虫剂不能用来除病害和杂草,反过来也是如此。而且即使同为杀虫剂、杀菌剂或除草剂,各自的防治对象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对一种害虫、病原菌或杂草有效的杀虫剂,杀菌剂或除草剂,对另一种害虫、病原菌或杂草不一定有效。但是,也有少数品种特别是复配制剂常具有多种功能。农药如果使用不当,不但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增加收益,甚至会发生药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因此,我们必须熟悉和掌握各种农药的功能和用途。为此,常把农药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归类。
1、根据原料来源分类
无机农药、植物性农药、微生物农药、有机合成农药。(1)无机农药:大多数是由矿物质原料加工制成的。这类农药品种较少药效不高,目前还在应用的只有波尔多液、磷化锌、磷化铝等少数几种。(2)植物性农药:是用天然植物加工制造成的,所含有效成份是天然有机化合物,如除虫菊、烟草和鱼藤等。这类农药的优点是对人畜安全,对植物无药害,多数不易使有害生物产生抗药性,但药效低,用药量大,喷施次数多,残效期短,日趋被淘汰。
(3)微生物农药:用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制造成的。这些农药一般药效较高,对有益生物无害或杀伤力不大,不污染环境,也不使有害生物产生抗药性,如B.t乳剂和井岗霉素等。
(4)有机合成农药:即人工合成的有机化合物农药。在许多国家已实现了大规模工业化生产,品种日益增多,成为当今农药的主体。其特点是药效高、见9效快、用量少、用途广,可造应各种不同的需要。但是,这类农药污染环境,使有害生物产生抗药性,对人畜欠安全,有些品种残留量较高。
2、根据用途分类
杀虫剂、杀螨剂、杀线虫剂、杀鼠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
(1)杀虫剂:用来防治有害昆虫的化学物质。在全世界农药销售额中居第二位,在我国则居第一位。
(2)杀螨剂:用来防治蜘蛛纲中有害种类的化学物质。
(3)杀线虫剂:用来防治植物病原线虫的化学物质。
(4)杀鼠剂:用来防治害鼠的化学物质。
(5)杀菌剂:用来防治植物病原微生物的化学物质。在全世界农药销售额中居第三位,在我国居第二位。
(6)除草剂:用以防除农田杂草的化学物质,在全世界农药销售额中居第一位,在我国居第三位。
(7)植物生长调节剂:用来促进或抑制农林作物生长发育的化学物质。
3、根据农药的作用方式分类
杀虫剂、杀螨剂可分为:触杀剂、胃毒剂、内吸剂、熏蒸剂、引诱剂、不育剂、昆虫生长调节剂。杀菌剂可分为:保护剂、治疗剂。除草剂可分为:选择性除草剂、灭生性除草剂。
(1)杀虫剂、杀螨剂①触杀剂:药剂接触害虫,通过体壁及气门进入害虫螨体内,使之中毒死亡,可用于防治各种类型口器的害虫。其中有的单纯具触杀作用,如柴油乳剂和松脂合剂。但是,多数具有触杀作用的有机合成农药,都兼有胃毒作用。如一六0五、敌百虫、敌敌畏、杀灭菊酯等。
②胃毒剂:药剂通过害虫了食而进入其消化系统,使之中毒死亡,,这类农药对具有咀嚼式或舐吸式口器的害虫非常有效,其中有的单纯具有胃毒作用,如杀虫双等,对具刺吸式口器的害虫无效。但是,多数具有胃毒作用的有机合成农药也都兼有触杀作用。
③内吸剂:药剂被植物的茎叶根和种子吸收而进入植物体内,并在植物体内传导扩散或产生更毒的代谢物,使取食植物的害虫中毒死亡,如乐果、氧化乐果久效磷等。这类农药对具刺吸式口器的害虫特别有效。
④熏蒸剂:药剂能够在常温下化为有毒气体,通过呼吸系统进入害虫体内,使之中毒死亡。如敌敌畏、磷化铝等。使用这类药剂要求有密闭的条件,不使有
毒气体从仓库、温室、大棚等四壁或门窗的缝隙中逸出。在大田使用,要在无风条件下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
⑤引诱剂:药剂以微量的气态分子,将害虫引诱于一处,集而歼之。这类药剂又分食物诱剂、性诱剂和产卵诱剂3种。其中研究最多的是性诱剂,如棉红铃虫性诱剂等。
⑥不育剂:药剂进入害虫体内后,可直接干扰或破坏害虫的生殖系统,使性细胞不能形成,或性细胞不能结合,或受精卵和胚胎不能正常发育。这类药剂又分雄性不育、雌性不育、两性不育3种,如绝育磷、六磷胺等。⑦昆虫生长调节剂:药剂阻碍害虫的正常生理功能,阻止正常变态,使幼虫不能化蛹或蛹不能羽化为成虫,形成没有生命力或不能繁殖的畸形个体,如扑虱灵等。这类药剂生物活性高,毒性低,无残留,具有明显的选择性,对人畜和其他有益生物安全,但是,杀虫作用缓慢。
(2)杀菌剂①保护剂:在植物发病前,将药剂均匀盖在植物体表,消灭病原微生物或防止病原微生物入侵,保护植物免受病原微生物危害,目前用于预防病原微生物发生与传播。这类药剂不易使病原微生物产生抗药性,但是,必须在植物发病前施用,一旦病原微生物侵入植物体内再施用,则效果很差,甚至无效。目前施用的有波尔多液、五氯硝基苯,百菌清、敌克松、代森铵、代森锰锌等。②治疗剂:植物发病后施用,这类药剂通过内吸进入植物体内,传导至未施药的部位,对植物体内的病原微生物产生毒性,抑制或消灭病原微生物,使病株不再受害,恢复健康,因而具有保护剂达不到的治疗效果。如多菌灵、甲基托布津、三环唑和粉锈宁等。
(3)除草剂①选择性除草剂:这类药剂对不同植物有选择性,能杀死某些植物,而对另一些植物则安全无害。如敌稗可杀伤稗草,但不伤及水稻。二甲四氯能杀伤双子叶杂草,而不能防除禾本科杂草。
②灭生性除草剂:这类除草剂对植物缺乏选择性,或选择性小,能杀死绝大多数绿色植物,如百草枯或草甘磷。
(二)农药的加工剂型
未经加工过的农药一般称为原药。固体状态的原药称为原粉,液体状态的原药称为原油。除极少数农药如氯化苦、硫酸铜等不需加工,可直接使用外,绝大多数原药都要经过加工,加入适当的填充剂或辅助剂,制成含有一定有效成分、一定规格的制剂,才能使用。否则,就无法借助施药工具将少量原药分散在一定面积上,无法使原药的加工品充分发挥药剂,如粉剂的粒度、可湿性粉的悬浮率等,也无法使一种原药扩大使用方式和用途,以适应各种不同场合的需要。同时,通过加工,制成颗粒剂、微囊剂等,可使农药耐贮藏,不易变质,并且可使剧毒农药制成低毒制剂,使用安全。
农药制剂的名称一般包含:有效成分百分含量、农药品种名称和剂型名称。如 40%乐果乳油、3%呋喃丹颗粒等。随着农药加工的发展,农药剂型也由简到繁。依据农药原药的理化性质,一种原药可加工成一种或多种制剂。目前我国生产和应用的剂型有以下 10 余种:粉剂、可湿性粉剂、乳油、颗粒剂、烟剂、气雾剂、悬浮剂、水剂、可溶性粉剂、微胶囊剂等。
(1)粉剂。粉剂不能对水喷雾。一般高浓度的粉剂用于拌种、制作毒饵
或土壤处理用,低浓度的粉剂用作喷粉。(2)可湿性粉剂。在原药中加入一定量的湿润剂和填充剂,经机械加工成的粉末状物,可湿性粉剂可对水喷雾,一般不用做喷粉。因为它分散性能差,浓度高,易产生药害,价格也比粉剂高。
(3)乳油。原药加入一定量的乳化剂和溶剂制成的透明状液体。乳油适于对水喷雾用,乳油是目前生产上应用最广的一种剂型。
(4)颗粒剂。原药加入载体(黏土、煤渣等)制成的颗粒状,如3%喃丹颗粒剂,主要用于土壤处理,残效长,用药量少。
(5)烟雾剂(烟剂、气雾剂)。原药加入燃料、氧化剂、消燃剂、引芯制成。一般用于防治温室大棚及仓库病虫害。
三、农药名称
农药名称指的是农药活性成分及农药商品的称谓,包括化学名称、代号、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
1、化学名称:按有效成分的化学结构,根据化学命名原则,定出化合物的名称。化学名称的优点在于明确的表达了化合物的结构。根据名称可以写出化合物的结构式,但它太长,特别是结构复杂的化合物,使用很不方便。
2、代号:在农药开发期间,为了方便或因保密暂时不愿公开化合物的化学结构,常用代号来代表某一化合物。
3、通用名称:标准化机构规定的农药活性成分的名称,简称通用。由于化学名称使用不便,同一活性成分的农药往往有多种代号或简易名称,因而出现了名称的混乱现象。为使农药名称规范化,许多国家的标准化机构都制定了农药活性成分统一的通用名称。这属于国家通用名称,,如中国国家标准局1984年12月就颁布了 294 种农药活性成分的通用名称。由于各国所有的通用的名称不一致,给国际学术交流造成了麻烦。为此,国际标准化组织(简称ISO)为农药活性成分制定了国际通用名称。一个国家在使用农药外文通用名称时,应优先采用ISO 的国际通用名称。
4、商品名称:农药管理条例十二条规定,申请办理农药登记时可以申请使用农药商品名称。农药商品名称的命名应当规范,不得描述性过强,不得有误导作用。农药商品名称经农业部批准后由申请人专用。商品名称是受法律保护的,某厂的产品不能以另一厂的名称售市,即使活性成分、含量、剂型完全一样,亦是如此,否则就是侵权。任何一个农药品种,从研制到投放市场,在名称上决非只有一个,因此,在我国使用农药名称时,应采取中国通称:无中国通称的应注明国际通称或其他国家的通称;当用商品作药效试验时,应写明商品名称,因为同一种活性成分的农药,由于活性成分含量、剂型、加工方式、助剂等的不同,其药效可能也有差别。
四、农药的使用方法
农药的使用方法有:喷雾、喷粉法、土壤处理、拌种、投毒(毒谷、毒饵)、熏蒸等。
(1)喷雾。用喷雾机械将药液喷洒到目标物上的方法。具有药效高、飘移性小和黏着性强等优点。
(2)喷粉法。用喷粉机具将粉剂农药 吹到目标物上的施药方法。具有工效高、不需要水等优点。但由于发生飘移、有效利用率低,对空气、土壤和水域等环境造成较高的污染。
(3)土壤处理。将药剂施于地表面再耕翻入土,或用土壤注射器将药液注入植物根部土壤或播后苗前土壤表面药剂处理防除杂草等均属于土壤处理。
(4)拌种。用一定量的药粉或药液与种子均匀混合的方法称拌种;主要用于防治地下害虫和种子传播的病虫害。
(5)投毒(毒谷、毒饵)。用胃毒剂与麦的食物混拌制成毒饵,撒于地面或害鼠通道,防治地面活动的害虫、害鼠。
(6)熏蒸。利用熏蒸剂毒杀害虫或病菌。此法多在密闭的仓库、温室等场所使用,少数也用于大田作物,如用敌敌畏毒杀棒熏杀大豆食心虫。总之,农药的使用方法很多,在使用农药时可根据药剂的性能及病虫害的特点灵活运用。
五、合理使用农药
合理使用农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正确选药、适时用药、适量用药、农药剂型与使用方法、混合用药。
1、正确选药。根据防治对象选择相应的农药。一般杀虫剂不能治病,而杀菌剂不能防虫。敌百虫对菜青虫、跳甲效果很好,而对蚜虫的效果很差;三环唑杀菌剂对稻瘟病等效果好,而对白叶枯无效。
2、适时用药。适时用药是做好病虫防治的关键。病、虫、草有其 发生规律 。农药施用应选择在病、虫、草最敏感时期或最溥弱的环节进行,才能取得最好的防治效果。
3、适量用药。应均按农药说明书的用量使用,不能任意的加大用量或减少用量。
4、选用适当的农药剂型与使用方法。粉剂不能喷雾,可湿性粉剂不能喷粉使用;对光敏感的辛硫磷,拌种效果好于喷雾:防治地下害虫宜采用毒谷、毒拌种等方法。
5、混合用药。混用可兼治,又延缓或防止抗药性的产生,有的可增效。但如混用后降效,对植物产生药害或兼治的防治时期不相应的不宜混用。
六、安全用药
1、农药对植物的药害
(1)药害发生原因
(2)防治措施
2、农药对有益生物的毒害
(1)毒害原因
(2)预防措施
3、农药对人、畜的毒性
(1)防止用药中毒
施药后的基本要求
七、农药常见种类
(一)杀虫剂
1、植物杀虫剂如鱼藤酮、烟百素等。
2、微生物杀虫剂如阿维菌素、苏云金杆菌(BT)。
3、化学杀虫剂
(1)有机磷类杀虫剂,如敌敌畏、敌百虫、辛硫磷、乐果。
(2)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如吡虫啉、呋喃丹。
(3)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如联苯菊酯、溴氰菊酯(敌杀死)。
(4)苯甲酰脲类杀虫剂如灭幼脲。
(二)杀菌剂
1、非内吸性杀菌剂,如波尔多液是用硫酸铜、生石灰和水配成的天蓝色胶状悬液,呈碱性,有效成分是碱式硫酸铜。
如石硫合剂是由生石灰、硫磺粉和水熬制而成的一种深红棕色透明液体,具臭鸡蛋味,呈强碱性。
2、内吸性杀菌剂,如戊唑醇、嘧菌酯等。
来源:网络
温馨提示:因微信公众号推送规则改变,请您在右下角点赞和点击在看,关注农技植保信息网公众号并设置为星标,这样就不会错过每天的最新消息了。
关注农技植保信息网↓↓↓
(一)概念:
农药的含义: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它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它天然物质的一种或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农药是一类极为重要的生产资料。它为发展农业生产,解决当今世界面临的人口激增与农产品匮乏之间的尖锐矛盾,起着愈来愈重大的作用。农药作为毒剂,其含义是使用很少剂量就会造成有机体的死亡或抑制其生长发育,干扰破坏其生理生化各个系统的正常功能,甚至对许多生物学特性的遗传引起变异。
(二)用途
目前农药使用的目的和场所有以下几类:
一是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包括昆虫、蜱、螨)、草和鼠,软体动物等有害生物;
二是预防、消灭或控制仓储病、虫、鼠和其他有害生物;
三是调节植物、昆虫生长;
四是用于农业、林业产品防腐或者保鲜:五是预防、消灭或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六是预防消灭或控制危害河流、堤坝、铁路、机场、建筑物和其他场所的有害生物。
二、农药的分类及剂型
(一)农药的分类
农药品种繁多,不同的品种具有不同的功能和用途,大多数农药品种只具备一种功能,如杀虫剂不能用来除病害和杂草,反过来也是如此。而且即使同为杀虫剂、杀菌剂或除草剂,各自的防治对象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对一种害虫、病原菌或杂草有效的杀虫剂,杀菌剂或除草剂,对另一种害虫、病原菌或杂草不一定有效。但是,也有少数品种特别是复配制剂常具有多种功能。农药如果使用不当,不但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增加收益,甚至会发生药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因此,我们必须熟悉和掌握各种农药的功能和用途。为此,常把农药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归类。
1、根据原料来源分类
无机农药、植物性农药、微生物农药、有机合成农药。(1)无机农药:大多数是由矿物质原料加工制成的。这类农药品种较少药效不高,目前还在应用的只有波尔多液、磷化锌、磷化铝等少数几种。(2)植物性农药:是用天然植物加工制造成的,所含有效成份是天然有机化合物,如除虫菊、烟草和鱼藤等。这类农药的优点是对人畜安全,对植物无药害,多数不易使有害生物产生抗药性,但药效低,用药量大,喷施次数多,残效期短,日趋被淘汰。
(3)微生物农药:用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制造成的。这些农药一般药效较高,对有益生物无害或杀伤力不大,不污染环境,也不使有害生物产生抗药性,如B.t乳剂和井岗霉素等。
(4)有机合成农药:即人工合成的有机化合物农药。在许多国家已实现了大规模工业化生产,品种日益增多,成为当今农药的主体。其特点是药效高、见9效快、用量少、用途广,可造应各种不同的需要。但是,这类农药污染环境,使有害生物产生抗药性,对人畜欠安全,有些品种残留量较高。
2、根据用途分类
杀虫剂、杀螨剂、杀线虫剂、杀鼠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
(1)杀虫剂:用来防治有害昆虫的化学物质。在全世界农药销售额中居第二位,在我国则居第一位。
(2)杀螨剂:用来防治蜘蛛纲中有害种类的化学物质。
(3)杀线虫剂:用来防治植物病原线虫的化学物质。
(4)杀鼠剂:用来防治害鼠的化学物质。
(5)杀菌剂:用来防治植物病原微生物的化学物质。在全世界农药销售额中居第三位,在我国居第二位。
(6)除草剂:用以防除农田杂草的化学物质,在全世界农药销售额中居第一位,在我国居第三位。
(7)植物生长调节剂:用来促进或抑制农林作物生长发育的化学物质。
3、根据农药的作用方式分类
杀虫剂、杀螨剂可分为:触杀剂、胃毒剂、内吸剂、熏蒸剂、引诱剂、不育剂、昆虫生长调节剂。杀菌剂可分为:保护剂、治疗剂。除草剂可分为:选择性除草剂、灭生性除草剂。
(1)杀虫剂、杀螨剂①触杀剂:药剂接触害虫,通过体壁及气门进入害虫螨体内,使之中毒死亡,可用于防治各种类型口器的害虫。其中有的单纯具触杀作用,如柴油乳剂和松脂合剂。但是,多数具有触杀作用的有机合成农药,都兼有胃毒作用。如一六0五、敌百虫、敌敌畏、杀灭菊酯等。
②胃毒剂:药剂通过害虫了食而进入其消化系统,使之中毒死亡,,这类农药对具有咀嚼式或舐吸式口器的害虫非常有效,其中有的单纯具有胃毒作用,如杀虫双等,对具刺吸式口器的害虫无效。但是,多数具有胃毒作用的有机合成农药也都兼有触杀作用。
③内吸剂:药剂被植物的茎叶根和种子吸收而进入植物体内,并在植物体内传导扩散或产生更毒的代谢物,使取食植物的害虫中毒死亡,如乐果、氧化乐果久效磷等。这类农药对具刺吸式口器的害虫特别有效。
④熏蒸剂:药剂能够在常温下化为有毒气体,通过呼吸系统进入害虫体内,使之中毒死亡。如敌敌畏、磷化铝等。使用这类药剂要求有密闭的条件,不使有
毒气体从仓库、温室、大棚等四壁或门窗的缝隙中逸出。在大田使用,要在无风条件下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
⑤引诱剂:药剂以微量的气态分子,将害虫引诱于一处,集而歼之。这类药剂又分食物诱剂、性诱剂和产卵诱剂3种。其中研究最多的是性诱剂,如棉红铃虫性诱剂等。
⑥不育剂:药剂进入害虫体内后,可直接干扰或破坏害虫的生殖系统,使性细胞不能形成,或性细胞不能结合,或受精卵和胚胎不能正常发育。这类药剂又分雄性不育、雌性不育、两性不育3种,如绝育磷、六磷胺等。⑦昆虫生长调节剂:药剂阻碍害虫的正常生理功能,阻止正常变态,使幼虫不能化蛹或蛹不能羽化为成虫,形成没有生命力或不能繁殖的畸形个体,如扑虱灵等。这类药剂生物活性高,毒性低,无残留,具有明显的选择性,对人畜和其他有益生物安全,但是,杀虫作用缓慢。
(2)杀菌剂①保护剂:在植物发病前,将药剂均匀盖在植物体表,消灭病原微生物或防止病原微生物入侵,保护植物免受病原微生物危害,目前用于预防病原微生物发生与传播。这类药剂不易使病原微生物产生抗药性,但是,必须在植物发病前施用,一旦病原微生物侵入植物体内再施用,则效果很差,甚至无效。目前施用的有波尔多液、五氯硝基苯,百菌清、敌克松、代森铵、代森锰锌等。②治疗剂:植物发病后施用,这类药剂通过内吸进入植物体内,传导至未施药的部位,对植物体内的病原微生物产生毒性,抑制或消灭病原微生物,使病株不再受害,恢复健康,因而具有保护剂达不到的治疗效果。如多菌灵、甲基托布津、三环唑和粉锈宁等。
(3)除草剂①选择性除草剂:这类药剂对不同植物有选择性,能杀死某些植物,而对另一些植物则安全无害。如敌稗可杀伤稗草,但不伤及水稻。二甲四氯能杀伤双子叶杂草,而不能防除禾本科杂草。
②灭生性除草剂:这类除草剂对植物缺乏选择性,或选择性小,能杀死绝大多数绿色植物,如百草枯或草甘磷。
(二)农药的加工剂型
未经加工过的农药一般称为原药。固体状态的原药称为原粉,液体状态的原药称为原油。除极少数农药如氯化苦、硫酸铜等不需加工,可直接使用外,绝大多数原药都要经过加工,加入适当的填充剂或辅助剂,制成含有一定有效成分、一定规格的制剂,才能使用。否则,就无法借助施药工具将少量原药分散在一定面积上,无法使原药的加工品充分发挥药剂,如粉剂的粒度、可湿性粉的悬浮率等,也无法使一种原药扩大使用方式和用途,以适应各种不同场合的需要。同时,通过加工,制成颗粒剂、微囊剂等,可使农药耐贮藏,不易变质,并且可使剧毒农药制成低毒制剂,使用安全。
农药制剂的名称一般包含:有效成分百分含量、农药品种名称和剂型名称。如 40%乐果乳油、3%呋喃丹颗粒等。随着农药加工的发展,农药剂型也由简到繁。依据农药原药的理化性质,一种原药可加工成一种或多种制剂。目前我国生产和应用的剂型有以下 10 余种:粉剂、可湿性粉剂、乳油、颗粒剂、烟剂、气雾剂、悬浮剂、水剂、可溶性粉剂、微胶囊剂等。
(1)粉剂。粉剂不能对水喷雾。一般高浓度的粉剂用于拌种、制作毒饵
或土壤处理用,低浓度的粉剂用作喷粉。(2)可湿性粉剂。在原药中加入一定量的湿润剂和填充剂,经机械加工成的粉末状物,可湿性粉剂可对水喷雾,一般不用做喷粉。因为它分散性能差,浓度高,易产生药害,价格也比粉剂高。
(3)乳油。原药加入一定量的乳化剂和溶剂制成的透明状液体。乳油适于对水喷雾用,乳油是目前生产上应用最广的一种剂型。
(4)颗粒剂。原药加入载体(黏土、煤渣等)制成的颗粒状,如3%喃丹颗粒剂,主要用于土壤处理,残效长,用药量少。
(5)烟雾剂(烟剂、气雾剂)。原药加入燃料、氧化剂、消燃剂、引芯制成。一般用于防治温室大棚及仓库病虫害。
三、农药名称
农药名称指的是农药活性成分及农药商品的称谓,包括化学名称、代号、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
1、化学名称:按有效成分的化学结构,根据化学命名原则,定出化合物的名称。化学名称的优点在于明确的表达了化合物的结构。根据名称可以写出化合物的结构式,但它太长,特别是结构复杂的化合物,使用很不方便。
2、代号:在农药开发期间,为了方便或因保密暂时不愿公开化合物的化学结构,常用代号来代表某一化合物。
3、通用名称:标准化机构规定的农药活性成分的名称,简称通用。由于化学名称使用不便,同一活性成分的农药往往有多种代号或简易名称,因而出现了名称的混乱现象。为使农药名称规范化,许多国家的标准化机构都制定了农药活性成分统一的通用名称。这属于国家通用名称,,如中国国家标准局1984年12月就颁布了 294 种农药活性成分的通用名称。由于各国所有的通用的名称不一致,给国际学术交流造成了麻烦。为此,国际标准化组织(简称ISO)为农药活性成分制定了国际通用名称。一个国家在使用农药外文通用名称时,应优先采用ISO 的国际通用名称。
4、商品名称:农药管理条例十二条规定,申请办理农药登记时可以申请使用农药商品名称。农药商品名称的命名应当规范,不得描述性过强,不得有误导作用。农药商品名称经农业部批准后由申请人专用。商品名称是受法律保护的,某厂的产品不能以另一厂的名称售市,即使活性成分、含量、剂型完全一样,亦是如此,否则就是侵权。任何一个农药品种,从研制到投放市场,在名称上决非只有一个,因此,在我国使用农药名称时,应采取中国通称:无中国通称的应注明国际通称或其他国家的通称;当用商品作药效试验时,应写明商品名称,因为同一种活性成分的农药,由于活性成分含量、剂型、加工方式、助剂等的不同,其药效可能也有差别。
四、农药的使用方法
农药的使用方法有:喷雾、喷粉法、土壤处理、拌种、投毒(毒谷、毒饵)、熏蒸等。
(1)喷雾。用喷雾机械将药液喷洒到目标物上的方法。具有药效高、飘移性小和黏着性强等优点。
(2)喷粉法。用喷粉机具将粉剂农药 吹到目标物上的施药方法。具有工效高、不需要水等优点。但由于发生飘移、有效利用率低,对空气、土壤和水域等环境造成较高的污染。
(3)土壤处理。将药剂施于地表面再耕翻入土,或用土壤注射器将药液注入植物根部土壤或播后苗前土壤表面药剂处理防除杂草等均属于土壤处理。
(4)拌种。用一定量的药粉或药液与种子均匀混合的方法称拌种;主要用于防治地下害虫和种子传播的病虫害。
(5)投毒(毒谷、毒饵)。用胃毒剂与麦的食物混拌制成毒饵,撒于地面或害鼠通道,防治地面活动的害虫、害鼠。
(6)熏蒸。利用熏蒸剂毒杀害虫或病菌。此法多在密闭的仓库、温室等场所使用,少数也用于大田作物,如用敌敌畏毒杀棒熏杀大豆食心虫。总之,农药的使用方法很多,在使用农药时可根据药剂的性能及病虫害的特点灵活运用。
五、合理使用农药
合理使用农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正确选药、适时用药、适量用药、农药剂型与使用方法、混合用药。
1、正确选药。根据防治对象选择相应的农药。一般杀虫剂不能治病,而杀菌剂不能防虫。敌百虫对菜青虫、跳甲效果很好,而对蚜虫的效果很差;三环唑杀菌剂对稻瘟病等效果好,而对白叶枯无效。
2、适时用药。适时用药是做好病虫防治的关键。病、虫、草有其 发生规律 。农药施用应选择在病、虫、草最敏感时期或最溥弱的环节进行,才能取得最好的防治效果。
3、适量用药。应均按农药说明书的用量使用,不能任意的加大用量或减少用量。
4、选用适当的农药剂型与使用方法。粉剂不能喷雾,可湿性粉剂不能喷粉使用;对光敏感的辛硫磷,拌种效果好于喷雾:防治地下害虫宜采用毒谷、毒拌种等方法。
5、混合用药。混用可兼治,又延缓或防止抗药性的产生,有的可增效。但如混用后降效,对植物产生药害或兼治的防治时期不相应的不宜混用。
六、安全用药
1、农药对植物的药害
(1)药害发生原因
(2)防治措施
2、农药对有益生物的毒害
(1)毒害原因
(2)预防措施
3、农药对人、畜的毒性
(1)防止用药中毒
施药后的基本要求
七、农药常见种类
(一)杀虫剂
1、植物杀虫剂如鱼藤酮、烟百素等。
2、微生物杀虫剂如阿维菌素、苏云金杆菌(BT)。
3、化学杀虫剂
(1)有机磷类杀虫剂,如敌敌畏、敌百虫、辛硫磷、乐果。
(2)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如吡虫啉、呋喃丹。
(3)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如联苯菊酯、溴氰菊酯(敌杀死)。
(4)苯甲酰脲类杀虫剂如灭幼脲。
(二)杀菌剂
1、非内吸性杀菌剂,如波尔多液是用硫酸铜、生石灰和水配成的天蓝色胶状悬液,呈碱性,有效成分是碱式硫酸铜。
如石硫合剂是由生石灰、硫磺粉和水熬制而成的一种深红棕色透明液体,具臭鸡蛋味,呈强碱性。
2、内吸性杀菌剂,如戊唑醇、嘧菌酯等。
来源:网络
温馨提示:因微信公众号推送规则改变,请您在右下角点赞和点击在看,关注农技植保信息网公众号并设置为星标,这样就不会错过每天的最新消息了。
关注农技植保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