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例一
2024年12月23日11时13分许,白某某驾驶蒙G98***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拉载一车煤行驶至阜锦线90公里200米处,被义县交警大队民警执法时查获。经现场过磅检验,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49吨,卸载分装前车货总重量143吨,超载比例为193.71%,属于严重超载。白某某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02
案例二
2024年12月23日11时19分许,韩某某驾驶蒙G56***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拉载一车煤行驶至阜锦线90公里200米处,被义县交警大队民警执法时查获。经现场过磅检验,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49吨,卸载分装前车货总重量99吨,超载比例为102.65%,属于严重超载。韩某某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03
案例三
2024年12月24日11时10分许,于某某驾驶蒙G78***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拉载一车煤行驶至阜锦线90公里200米处,被义县交警大队民警执法时查获。经现场过磅检验,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49吨,卸载分装前车货总重量141吨,超载比例为188.33%,属于严重超载。于某某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04
案例四
2024年12月23日10时47分许,王某某驾驶辽PB5***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拉载一车煤行驶至阜锦线90公里200米处,被义县交警大队民警执法时查获。经现场过磅检验,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49吨,卸载分装前车货总重量116吨,超载比例为137.18%,属于严重超载。王某某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05
案例五
2024年12月23日11时8分许,纪某某驾驶辽J53***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拉载一车煤行驶至阜锦线90公里200米处,被义县交警大队民警执法时查获。经现场过磅检验,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49吨,卸载分装前车货总重量123吨,超载比例为151.59%,属于严重超载。纪某某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06
案例六
2024年12月23日11时1分许,王某某驾驶辽DB1***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拉载一车煤行驶至阜锦线90公里200米处,被义县交警大队民警执法时查获。经现场过磅检验,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49吨,卸载分装前车货总重量112吨,超载比例为129.18%,属于严重超载。王某某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07
案例七
2024年12月23日11时5分许,高某某驾驶辽J***48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拉载一车煤行驶至阜锦线90公里200米处,被义县交警大队民警执法时查获。经现场过磅检验,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49吨,卸载分装前车货总重量122吨,超载比例为149.59%,属于严重超载。高某某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08
案例八
2024年12月23日10时42分许,车某某驾驶蒙DA8***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拉载一车煤行驶至阜锦线90公里200米处,被义县交警大队民警执法时查获,经现场过磅检验,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49吨,卸载分装前车货总重量148吨,超载比例为202.82%,属于严重超载。车某某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