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安检“火眼金睛”查获鞭炮
时事
2025-01-28 14:14
吉林
春运期间,出行旅客稳步增加,携带烟花爆竹的现象也逐渐增多,给乘机出行带来了安全隐患。近日,白城机场安检首次查获携带烟花爆竹乘机事件,有效将安全隐患拦截在了地面。近日,白城机场在对出港旅客进行安全检查时,X光机操作员凭借在专项培训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和敏锐的图像识别能力,发现一名旅客的随身行李图像异常。他立即通知开箱包检查员进行进一步检查。经过仔细查验,安检人员在其衣物中发现了4包烟火制品。此类烟火制品因内含火药较少,存在一定识别难度。安检员迅速按照相关规定,对旅客及其行李物品进行从严检查,并做进一步处理。春节将至,携带烟花爆竹和仿真枪械玩具的旅客增多。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第六十五条规定,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钢丝棉等物品,不可随身携带以及托运;弹弓、飞镖、仿真枪械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危害的物品,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军械、警械、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和上述物品的仿制品(包括子弹壳和子弹壳做成的工艺品)严禁携带或托运。对于酒类(含酒精饮料)民航局也有具体规定,酒精含量24%-70%的酒精饮料,只能托运,且每人不超过5L;大于70%的酒精饮料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小于24%的酒精饮料托运数量不受限制。白城机场温馨提示,请广大旅客配合安全检查,共同维护航空安全。作者|白城机场分公司 陈诗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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