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4〕3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天津市少年儿童活动中心(以下简称:活动中心)实际,经研究,拟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天津市少年宫)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乐园道9号
(三)单位性质及业务范围:公益二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为少年儿童开展校外教育教学和活动提供管理与服务。组织少年儿童主题公益文化活动;对少年儿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少先队教育、素质教育;开展校外活动和国际交流活动;开展校外教育教学、理论研讨,为少年儿童提供教学培训服务;承担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美术书法部专技岗(初级):美术教师1名。
招聘岗位简介:从事美术类教育教学等相关工作。
(二)校外教育研究部专技岗(初级):教研教师1名。
招聘岗位简介:从事校外教育教研活动策划、组织、实施及文稿撰写等相关工作。
(三)行政管理岗(初级):管理人员2名。
招聘岗位简介:从事行政管理等相关工作。
详见《2025年天津市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天津市少年宫)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9日至2007年3月8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人员应当在聘用报到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延长到报到阶段提供;
8.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或未在目录中专业以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三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类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提示: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并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且符合本科年龄要求,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9.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当年毕业的人员,2023年、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10.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本人与招聘单位担任领导成员的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组织安排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自2025年2月9日至2月18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和天津市少年儿童活动中心网站(http://www.cntycc.com.cn)发布。
(二)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及准考证下载等,均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网站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1日9:00至2025年2月18日9:00。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2月11日9:00至2025年2月18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5年2月11日9:00至2025年2月19日16:00,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反馈,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改报在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由招聘单位联系有关考生是否改报本单位其它岗位或其他单位已开考岗位,招聘单位将考生改报意愿反馈给考评中心,改报不成功的予以退费。
改报时间:2025年2月20日9:00—16:00。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产生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科。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及格线为120分,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5年3月5日9:00
笔试时间:2025年3月8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025年3月25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持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所持规定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按报考同一岗位中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者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3月26日9:00—3月29日17:00。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二代)原件、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研究生学历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参加资格复审。毕业证、学位证可延长到报到阶段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与之相对应的历年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合同中不能体现从事专业的,应同时提供原单位盖章的岗位经历证明(需注明工作起止年月)原件。
(6)资格复审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复印件留档,原件审阅后退回)。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3.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化考试和结构化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化考试由活动中心出题,结构化面谈(面试题本)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出题,由活动中心组织实施。
专业化考试采取试讲和专业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能力水平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专业素养、组织协调、应急应变等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2025年4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发布成绩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综合知识成绩×50%;面试成绩=专业化考试×30%+结构化面谈×70%,不设专业考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025年4月1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1.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安排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监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时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经考察,用人单位认为不宜聘用的人员,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和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服从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对不服从者,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递补
当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人员情况形成岗位空缺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五、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文件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22-28241812
招聘监督电话:022-2826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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