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天津科学技术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公告

职场   2025-02-09 20:33   天津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天津科学技术馆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天津科学技术馆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天津科学技术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1个岗位,1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视同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11日至2007年2月10日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能。专业指导目录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5.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6.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政治面貌、证书等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第一天,即2025年2月11日;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对所招聘的岗位有相当的了解,并有志于从事此项工作;

8.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以及一定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身心健康,吃苦耐劳,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9.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11.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公告及岗位于2025年2月9日起在以下网站发布:

1.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板块:http://hrss.tj.gov.cn/jsdw/rsksw/

2.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http://www.tast.org.cn/

3.天津科学技术馆:http://www.tjstm.com.cn/

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1日9:00至2025年2月18日9:00。考生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hrss.tj.gov.cn/jsdw/rsksw/)进行报名。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2月11日9:00至2025年2月18日16:00。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岗位要求和报考人员递交的材料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报考人员须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笔试缴费时间:2025年2月11日9:00至2025年2月19日16:00。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45元/人/科,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详见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报考须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综合知识科目为文字综合类,每科满分100分,总成绩200分。按国家要求,笔试设定成绩合格分数线为120分(满分为2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5年3月5日9:00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

笔试时间:2025年3月8日(周六)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测验;10:30-12:00综合知识。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查询笔试成绩时间:2025年3月2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须按照要求持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人选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认为递补人员。资格复审递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届研究生毕业生须提供本科以上证件、研究生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

(4)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加盖党组织公章);

(6)《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与之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等工作经历、经验证明材料;

(7)无犯罪记录证明;

(8)个人社会信用报告;

资格复审时间和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报名联系方式畅通。资格复审合格考生请随时关注报考网站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由专业考试和结构化面谈组成。

(1)专业考试

2025年4月12日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需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满分100分,得分计入面试成绩,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期间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必须同时携带专业考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专业考试。

(2)结构化面谈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等规定要求开展结构化面谈。

结构化面谈时间和地点:2025年4月12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结构化面谈准考证为准(专业考试后发放结构化面谈准考证)。参加结构化面谈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结构化面谈满分100分,得分计入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谈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结构化面谈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由专业考试成绩和结构化面谈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1位小数)按百分制6:4的比例合成。面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4.计分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换算为百分制。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综合知识成绩×50%

面试成绩=专业化考试×60%+结构化面谈×40%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专业化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依次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预留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考察以查阅本人档案、调查现所在学校或所在单位现实表现等形式为主。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若出现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已确定为一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后又都合格的,同时进入考察阶段,在考察阶段中进行筛选。    

(五)公示

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天津科学技术馆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递补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等原因形成的人员差额,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认为递补人选。

面试结束以后的各个环节,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拟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对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况等,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并依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

如遇不可控的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报名服务平台”首页右下方“技术支持”处扫码关注抖音获取技术支持(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招聘岗位政策咨询电话:022-28322426(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招聘监督电话:022-27111199(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天津人事信息
天津选调生、公务员、事业单位、高校招聘、辅警党务社工、银行、教师、国企等招考信息,定位天津本土,招考动态第一时间一网打尽。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