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范围
全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
二、补贴对象
(一)自愿申请“两病”净化场(无疫小区)创建奖补的奶畜养殖场,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4年1月1日以来,通过布病、牛结核病等自治区级净化创建场评估;
2.2024年1月1日以来,通过布病、牛结核病等国家级净化创建场或无疫小区评估;
(二)自愿申请奶牛结核病检测补助的奶牛规模养殖场,需符合以下条件:
1.奶牛养殖场为自治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合法养殖许可。
2.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具有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完成奶牛结核病检测并拥有不少于5%存栏量的第三方兽医实验室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三、补贴标准
(一)对通过布病、牛结核病等自治区级净化创建场评估的奶畜养殖场一次性补贴50万元;
(二)对通过布病、牛结核病等国家级净化创建场或无疫小区评估的奶畜养殖场一次性补贴100万元;
(三)对完成结核病检测的奶牛规模养殖场每检测一头补贴15元。
四、补贴方式
补贴采取“先建后补”和“先检后补”的方式,即奶畜规模养殖场完成布病、牛结核病等净化场或无疫小区创建评估后自愿申报;奶牛规模养殖场完成结核病检测后自愿申报。
五、实施流程
(一)1.符合“两病”净化场或无疫小区创建奖补条件的奶畜养殖场需在9月30日前自愿向所在地旗县农牧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奶畜两病净化场(无疫小区)创建奖补资金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盖章):
(1)通过奶畜“两病”净化场(无疫小区)创建或评估的证明材料;
(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符合奶牛结核病检测补助补贴条件的奶牛规模养殖场需在9月30日前自愿向所在地旗县农牧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奶牛结核病检测补助经费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盖章):
(1)结核病防控技术方案;
(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结核病检测报告(不少于存栏数5%)
(二)旗县农牧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和实地核验工作,并将审查意见报盟市农牧、财政部门审核。
(三)盟市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旗县提交的审查意见做出审核,并由盟市农牧部门负责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自治区农牧厅备案。
(四)自治区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各盟市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后,盟市直接将资金发放至养殖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