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
2023年6月22日,吉林长春某小吃街发生一起高空抛物致死事件。一名28岁女子在买烧烤时被从32楼投掷的砖头砸中额部,不幸离世。事后查明,投掷者为周某,其在六天内先后向地面投掷了两桶5升桶装水、3罐未开封可乐、8块砖头,砸中楼下小吃街3名食客及摊主,致1死1伤。
法院一审判决周某死刑,周某并未上诉,最高法也对周某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周某死刑并立即执行。
此案引发社会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广泛关注和深刻反思,推动相关部门加强高空抛物行为的预防和治理。
案例二:永乐社区高空坠物隐患治理
永乐社区居民小组在日常安全巡查过程中,发现同乐小区居民戴某家东面窗户外侧悬挂一个大型铁栏,存在高空坠落的安全隐患。
社区综治中心接到反馈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前去查看,并入户和当事人戴某说明情况,劝导戴某及时拆除铁栅栏。
社区组织召开分析研判会,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并由社区分管领导带队,联合民警、驻社区律师、物业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通过讲解法律法规知识及典型案例,戴某最终意识到高空坠物的危险,主动拆除了外挂的铁栅栏。
通过此次事件,社区加强了居民对高空坠物危害性的认识,提升了居民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案例三:东湖高新区高空抛物案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某社区一名女子报案,称其母亲正在捡拾废品时,被从天而降的垃圾砸成骨折。经查明,垃圾为姜某在从事室内装修工作时从4楼抛出。
姜某因多次高空抛物,致一人轻微伤,情节严重,构成高空抛物罪。因姜某具有自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和主动赔偿的悔罪表现,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此案通过庭审和宣判,向社区居民普及了高空抛物罪的法律规定和危害后果,增强了居民的法治观念。
案例四:振兴区高空抛物致人受伤案
被告人杨某某酒后从六楼向下抛掷杂物,后明知楼下有人,又陆续将5个玻璃制啤酒瓶扔出窗外,致院内停放车辆受损,同时导致经过楼下的被害人康某某被啤酒瓶砸中面部。
杨某某在案件侦查、审查阶段拒不承认犯罪行为,但在详实证据面前最终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判决杨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在法院的积极协调下,杨某某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被害人也对杨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案例展示了在治理大型社区高空抛物行为方面,司法介入、社区调解、法律教育等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提升居民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及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