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我国公安类时政新闻,包括公安会议、改革举措、大政方针等,为有志于从事警察工作的学子、在职民警和关心公安工作的人士参考,传播与弘扬新时代公安建设的伟大成就。)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务院迅速批准了建立省和直辖市以下公安机关的方案,仅一年时间就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人民公安体制。这为警务伦理的规范化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巩固新政权,警务工作主要针对社会上可能出现的重大破坏活动而开展。这一时期的警务具有鲜明的政治化特征,警察任务主要是依照法律惩治反革命分子,预防、制止其他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
改革开放后,市场化改革促进了经济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大量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为了常态化地解决这些问题,警务开始转向专业化。
为了强化警务的专业化和正规化,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例如,1986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推动社会风气好转。这些法律法规为警务伦理的规范化提供了法律依据。
1984年,我国公安机关尝试将警力布控到界面上,“巡警”一职开始出现,有效控制社会治安面。1991年,全国各大、中城市先后建立了警察巡逻制度,进一步提高了警务效率。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商品化的推进,“社区制”取代“单位制”,使原有的社会治安维护机制失去功效。为了适应这一变化,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指出,公安机关要推行警务到社区。2002年,《公安部关于改革和加强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提出,要改革警务机制,积极实施社区警务战略。
社区警务重新定义了警察的职能,警察不再局限于打击犯罪,维持治安、解决社会问题都成为警察职责。这一转变使得警务伦理更加注重服务群众、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将深化警务体制机制改革作为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动力。公安机关不断完善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修订完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制定公安机关的执法细则、现场执法指引等,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了明确、具体的操作规范和规程。
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需要加强警务人员的伦理教育和道德约束,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自律意识。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警务人员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问责。通过这些措施,我国警务伦理的规范化水平将不断提升,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持续更新,感兴趣的话题可留言私信!感谢关注点赞转发,支持是最大的鼓励!)
往期目录:
[公安教研]实战案例:也许还没结束!涉劣质假冒仿冒食用油案件的4则典型案例,加简要分析(均为真实案例)
[公安学术]《1万2千字原创论文:“换钱党”违法犯罪案件特点及综合治理研究(含参考文献》
[公安学术]《1万4千字原创论文大数据侦查模型与知识图谱建设研究(含参考文献)》
[公安学电子书分享]《性犯罪研究》((美)伦那德D·塞威特兹等著,陈泽广编译,武汉出版社1988年版)
[公安学电子书分享]《大数据侦查实践》(李双其等著.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9)
[学术参考]《原创论文:大部制改革下的侦查实战困境与对策研究》
扩展:点击上图,查看更多惊喜内容!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