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在云南海埂会堂举行。省林业和草原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普洱市人民政府介绍相关情况。
云南是集体林大省,全省3.75亿亩林地中,集体林地有2.99亿亩。云南是全国较早开展林权制度改革的省份,自2006年启动第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历经主体改革、配套改革、完善改革3个阶段,成效明显。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云南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在此基础上,通过继续深化改革,推动森林经营更加科学高效、支持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林权价值增值途径更加多样,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生态质量持续提高、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实施方案》确定了6项改革任务共18项改革内容。一是围绕理清权属,细化了持续深化“三权分置”、提高林权服务水平等2项改革内容。二是围绕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明确了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建立林权收储担保机制、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百场带千村”行动等4项改革内容。三是围绕统筹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细化了科学划定公益林和天然林、加强森林经营利用、创新林木采伐管理、保障林木采伐需求等4项改革内容。四是围绕大力发展现代林产业,明确了加强政策支持、做强林下经济、打造林草优势产业、强化要素保障等4项改革内容。五是围绕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细化了推进林业碳汇价值实现、促进林权价值增值等2项改革内容。六是围绕强化服务保障支撑,细化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开发林业保险产品等2项改革内容。
此外,《实施方案》将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林长制工作范围,强化林草部门基层工作力量,支持开展先行先试,建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评价体系等方式对工作开展予以保障。
滇中新区报记者:舒珺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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