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盱眙张某,曝光!

民生   2024-09-08 23:58   江苏  

为打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违法犯罪,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今年以来,淮安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查出无证、假证人员18人,涉及企业21家,累计处罚金额14.42万元。现选取一批典型案例集中曝光,坚持以案释法,深化警示震慑作用。

案例一

某纺织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案

  基本情况

2024年5月28日,金湖县应急管理局对某纺织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员工应某正在车间进行焊接作业。检查人员通过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无应某相关证件信息。

  处理结果

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金湖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结合自由裁量,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案

  基本情况

2024年5月23日,淮安区应急管理局对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企业焊接车间现场作业人员卢某在厂内进行焊接作业,检查人员通过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卢某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


  处理结果

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淮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结合自由裁量,对该企业作出处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张某某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案。

  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4日,淮安市盱眙县应急管理局检查过程中发现,核验工人张某某持有的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该证上的二维码后,跳转到与应急管理部网站高度相似的虚假网站,初步判断为伪造证件。

  处理结果

盱眙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张某某人民币4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另将相关违法行为移送至公安部门。盱眙县公安局马坝派出所6月24日受理,组织核查后得知,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于2024年3月在网上认识一个可以帮其制作特种操作证的人,随后其花1000余元请他人制作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目前公安机关正在深入调查。

来源:古楚平安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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