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实施住房“以旧换新”

民生   2024-09-11 23:59   江苏  

近日

盱眙住房“以旧换新”

第一批项目出炉

这一批房源来自

国联淮水苑、天鹅湖、翡翠湾、崇文府

共计50套


实施时间


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置换范围



置换房源

县国有平台公司自持的房源,共计50套优质房屋,价格按市场价格评估。



收购房源

旧房范围:盱眙中学、实小三分校周边,建设时间10年以上、25年以内,选择交通便利、利用价值高的房屋,状态为可正常交易(含带押过户)。


置换条件



置换房屋应具有独立不动产权证(不包括小产权房、商业、公寓、自建房等),置换时不存在抵押(银行按揭贷款抵押除外)、担保、查封、租赁等情形。


置换房屋与新购房屋买受主体一致,或者具有直系亲属关系。


置换房屋在收购前须结清物业服务费及水、电、燃气等所有费用,并完成保洁。


置换房屋不存在承重结构被破坏(产权人须签署《未破坏承重结构承诺书》)及其他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可以用一套商品住房置换一套新建商品住房,若具有产权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与自持商品房在同一小区内,可同步评估作价,但置换总价不高于所购新房总价80%。


置换流程


1.旧房价值由平台公司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采取报名申请审核制。换购客户至平台公司线下报名登记,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无查封、担保、抵押(银行按揭贷款抵押除外)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2.换购客户缴纳1万元认筹金,并签订换购意向协议。由县平台公司组织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旧房进行初步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3.若换购客户对于评估价值不认可,认筹金将全额无息退还;若换购客户对评估价值认可,并达成收购意向,则由平台公司与换购方在约定时间内签署《存量商品房置换协议书》,明确交易步骤及双方权责义务。房屋交接后,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根据《存量商品房置换协议书》履行相关流程,完成相关过户手续和不动产登记,过户产生的契税由双方各自承担。

4.如在约定期限内未签订置换协议视为换购终止,认筹金全额无息退还。如签订《存量商品房置换协议书》后因换购人原因导致房屋交易无法进行,发生违约情况,平台公司有权扣除相应认筹金。


房源明细表







联系方式


国联集团(淮水苑、圣海天鹅湖畔、翡翠湾)咨询电话:0517-89729269;咨询地点:山水商务大厦九楼906室。

天源控股(崇文府)咨询电话:0517-89683999;咨询地点:盱眙县一环路实验小学新校区对面天源·崇文府营销中心。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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