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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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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临夏市农友养殖协会等5家社会组织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及两年以上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且长期未正常开展活动,或已被业务主管单位撤销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社会组织登记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民政部令68号)第四十七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规定,我局已于2024年9月11日通过临夏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要求你单位于60日内到临夏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公室申请复核复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但至今均未提交任何资料。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严肃法规,经我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临夏市农友养殖协会等5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请临夏市农友养殖协会等5家社会组织收到本公告之日起积极配合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完成所属财产的清算处理工作;《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财务凭证和印章同时作废,并上缴到临夏市民政局封存,有关票据上交到领取票据单位,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附件:临夏市民政局撤销5家社会组织名单
编辑:马正信
校对:马 健
审核:贾 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