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箭头处
“蓝色字”
,关注我们哦!!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作出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召开之际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对做好民政工作提出殷切期望和明确要求,为在新时代新征程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要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刻理解把握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的核心要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要求从实际出发,集中力量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深刻体现了党中央对新时代民生工作规律的把握,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以普惠性民生建设为发展方向。普惠性,强调保障对象的普遍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我们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指明了惠及全民是民生保障的发展方向和必然要求。目前,民生保障以基础性、兜底性为主,需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扩大相关民生保障政策覆盖面,有序推进民生保障由补缺向普惠发展,稳步推进服务保障对象从特殊群体向所有有需要的群体拓展,持续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以基础性民生建设为主要内容。基础性,强调以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为保障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这些重要论述,深刻表明政府必须将民生建设的重点放在保基本上,更加注重围绕群众基本需求,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当前,我国基础性民生建设仍然存在短板,基本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区域间、城乡间、行业间、人群间的基本公共服务仍有差距,均等化水平尚待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不尽完善,设施布局与人口分布不够匹配,服务可及性和效能有待提高。必须强化政府保基本责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好群众基本需求。
近年来,各地民政部门推动社会救助向专业化、个性化、发展型救助转型,努力构建“物质+服务”新型救助格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民政部门积极引导民政救助对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主动融入社区生活,民政救助对象可以通过参与普法宣传、帮老助残、环境保护等社会志愿服务活动获取“积分券”,并凭“积分券”到“连心超市”兑换等价物资。图为2024年11月5日,参与志愿服务的民政救助对象凭“积分券”在“连心超市”兑换等价物资。 人民图片 赵平/摄
以兜底性民生建设为基本职责。兜底性,强调政府必须承担民生兜底保障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政策要托底,就是要守住民生底线;对各类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时刻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他们的疾苦,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指明了聚焦特殊群体、加强兜底性民生建设是政府的基本责任和底线要求。当前,我国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还存在一定数量的低收入困难群体、一些需要政府保障的特殊群体、一些脱贫不稳定户,还有一些群众存在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必须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分类精准施策,不断完善兜底保障制度体系,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坚决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推进民政领域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民政事业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彰显着社会的良心、坚守着道德的底线、体现着文明的传承。民政工作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民生领域改革的重要部署,在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坚决兜牢民生底线。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是最底线的民生保障任务,是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内在要求。截至2024年6月底,我国共有4037万城乡低保人员、474.7万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一定数量孤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和重度残疾人,他们是最需要救助帮扶的群体。必须强化底线思维,以既看得见又看不得百姓疾苦的责任感、使命感,改革完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各类困境儿童、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关爱保障机制,逐步推行由常住地提供救助服务。健全跨部门收入核对机制,完善覆盖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推行“大数据+铁脚板”方式,逐步实现“人找政策”与“政策找人”的结合,精准确定保障对象、科学制定保障标准,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切实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逐步拓展民政保障对象。长期以来,民政工作主要服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弃儿童、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各项民政制度主要针对这些群体,具有补缺型特点。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传统的服务对象逐步缩减,但也存在一些相对困难群体。比如,随着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一些地方的低保对象数量有所减少,同时低保边缘群体、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易致贫返贫人员的救助需求增加,需要加强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随着家庭小型化程度加深、家庭养老功能弱化,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对社会养老服务提出需求,需要推动养老服务从特困老年人向全体老年人扩展。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健康水平提升,孤儿、弃婴等现象大幅减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权益保障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存在情绪障碍、心理健康问题的儿童服务需求明显增加,需要推动儿童福利从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向所有需要帮助的困境儿童扩展。随着绝对贫困消除,传统的流浪乞讨人员数量大幅缩减,务工不着临时遇困人员成为新的救助主体,需要及时改革相关制度设计。必须适应形势任务的新变化,坚持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衔接,按照逐步普惠的要求,完善政策制度,扩大服务保障范围,让更多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不断强化推进民政领域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的组织保障
强化基层基础。民政工作服务对象在基层、政策落实靠基层、工作成效体现在基层,必须围绕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解放思想、创新方法,打通惠民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加强基层工作力量,通过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培育专业社会力量、优化服务站点、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运用科技手段等方式,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加强民政领域职业教育,推动养老服务、孤残儿童护理、残障康复、殡葬服务等领域人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建设一支适应发展需要、供给充足、专业素质优良、薪酬待遇合理的民政专业人才队伍。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完成“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做好“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做好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补齐机构设施短板,推进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社会救助管理机构等转型发展,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提高公办养老机构利用效率,推动各类服务设施均衡布局、便利可及、功能作用充分发挥。
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以深入细致的作风做民政工作,主动沉到基层一线,把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善于在解决群众生活小事中做好为民爱民的大文章。大兴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深谋远虑,坚持问题导向,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改革设计中来。树立正确政绩观,雷厉风行抓改革,求真务实抓改革,持之以恒抓改革,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不搞改革的形象工程。统筹为基层减负与赋能,让基层心无旁骛干事创业。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坚决守好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坚决防范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打击民政领域的“蝇贪蚁腐”,以清风正气凝聚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正能量、精气神。
编辑:马正信
校对:马 健
审核:贾 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