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4年,绵阳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创造性推动一系列合法性审查体制机制变革重塑,切实为绵阳市法治政府建设保驾护航,进一步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聚焦“堵点”提对策
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评审“新机制”
为化解承办单位与审查机构认识分歧,打破审查僵局,绵阳市构建“第三方居中评议”的重大行政决策评审机制,化“双方争议”为“双方辩论”,变“单方决定”为“第三方评审”,有效增强审查说服力。出台《绵阳市重大行政决策评审办法》,规范评审适用范围、评审员选取、评审程序、评审权利义务、评审结果等要素。建立“2+2+1”(2名部门法规科室负责人+2名法律顾问/专家+1名政府联系领导)评审团负责具体评审,组建评审专家库,内外联动、随机抽选,为评审提供强大智力支撑。承办单位与审查机构充分表达观点,评审专家独立公正提出意见,评审意见在合法性审查结果中有效吸收。目前,绵阳市本级与9个县(市、区)均已推广运行该机制,彻底解决了刘家槽探矿权保留事宜、企业开办“零成本”工作方案等审查“积案”,增强了审查公信力,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着眼“难点”优资源
全面推广中心司法所审查“新模式”
为破解乡镇(街道)审查力量薄弱分散问题,打通基层依法决策“最后一公里”,绵阳市以中心司法所为统筹推动片区乡镇(街道)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护航乡村全面振兴。出台《绵阳市乡镇(街道)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指导意见》,明确审查机构、审查范围、审查流程,解决了“谁来审”“审什么”“怎么审”关键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印发《绵阳市合法性审查(核)工作指南》,实行送审材料清单制,规范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办理流程,统一合法性审查文书格式,实现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规范化、标准化。选优配强乡镇(街道)审查力量,全市整合确立42个片区中心司法所,优先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备法学专业背景或三年以上法治工作经验人员向中心司法所集中,法律顾问全面参与协助审查。截至目前,全市 160 个乡镇(街道)全覆盖制定重大事项目录清单,510余件重大事项得到审查,有力防范了基层决策法律风险。
围绕“重点”凝共识
聚力开展合法性审查沙龙“新活动”
为适应合法性审查新形势新要求,解决审查共性问题,绵阳市以片区为单位开展合法性审查沙龙,形成地区审查特色经验。根据各县(市、区)、园区地理位置、地区特色和经济发展情况等因素划分片区,采取“3+1”模式(3个县〔市、区〕司法局和1个园区司法所)开展活动,围绕片区合法性审查实务经验做法、经典案例和共性难点选题、析题、解题。加强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两审”联动,邀请市场监管局业务领域专家授课,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同堂参与,推动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衔接。提炼形成《绵阳市“合法性审查沙龙”要点汇编(2024年)》,聚焦国企监管、土地征收与供应、招商引资、行政规范性文件四大领域14个疑难复杂问题,梳理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等规定40件,作为全市合法性审查重要参考,统一全市审查标准,下一步将围绕低空经济、无人驾驶、人工智能等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开展法治研讨。
紧盯“盲点”强保障
有效畅通政府文件建议审查“新渠道”
绵阳市健全政府文件建议审查机制,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政府文件监督渠道。出台《绵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审查处理办法》,对建议审查的申请事由、受理机关、受理条件、审查要求、结果反馈等作出明确要求,完善了政府与社会公众、政府部门之间的衔接机制。强化救济保障,对于制定机关不予受理、超期未办理、未严格处理等不作为乱作为情形,赋予社会公众向备案审查机关寻求“二审”救济的权利。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审查文书(范本)》,制作建议审查申请书、受理通知书、审查结果告知书等12种格式文书,方便了社会公众,规范了政府行为。截至目前,已经办理对全市违规电动车整治通告、城区部分路段实行摩托车交通管制、城区秋冬季机动车临时限行措施等关系社会公众切身利益文件的审查建议,让社会公众切实体会到法治建设的参与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