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庄周街道办事处东光社区贾寨一组、贾寨二组、贾寨三组、贾寨四组、东光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东至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南至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西至尉迟大道,北至贾寨路。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蒙城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蒙城县东光片区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1年4月21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开发区东北片区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2年1月28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一组、贾寨二组、贾寨三组、贾寨四组、马庄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东至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耕地,南至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西至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耕地,北至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耕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蒙城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蒙城县东光片区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1年4月21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一组、贾寨二组、贾寨三组、贾寨四组、马庄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东至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南至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西至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耕地,北至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蒙城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蒙城县东光片区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1年4月21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庄周街道东光社区马庄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庄周街道办事处东光社区马庄组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蒙城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蒙城县东光片区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1年4月21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一组、贾寨二组、贾寨三组、贾寨四组、马庄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
地块1、2、3、4位于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一组、贾寨二组、贾寨三组、贾寨四组范围内。
地块5:东至贾寨村民小组,南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村民小组耕地,西至九里沟,北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村民小组耕地。
地块6:东至瑕城路,南至贾寨路,西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村民小组耕地,北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村民小组耕地。
地块7:东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村民小组耕地,南至贾寨路,西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村民小组耕地,北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村民小组耕地。
地块8:东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村民小组耕地,南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村民小组耕地,西至九里沟,北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村民小组耕地。
地块9:东至九里沟,南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村民小组耕地,西至尉迟大道,北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村民小组耕地。
地块10:东至瑕城路,南至白洋河,西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村民小组耕地,北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耕地。
地块11:东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村民小组耕地,南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村民小组耕地,西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村民小组耕地,北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村民小组耕地。
地块12:东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村民小组耕地,南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村民小组耕地,西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村民小组耕地,北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村民小组耕地。
地块13:东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村民小组耕地,南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村民小组耕地,西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村民小组耕地,北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村民小组耕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地块1拟征收土地目的为贾寨路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类基础设施类建设,因贾寨路建设用地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其余拟征收土地为蒙城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蒙城县东光片区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1年4月21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开发区东北片区已于2022年1月28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庄周街道东光社区、东光社区贾寨一组、贾寨二组、贾寨三组、贾寨四组、马庄组,鲲鹏湖社区五里刘组、西王东组、西王西组,乐阳社区、乐阳社区十里徐组,万湖社区东吴组、蒋李组、西吴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
地块1:东至万湖社区蒋李组村民小组耕地,西至万湖社区西吴组村民小组耕地,南至万湖社区蒋李组村民小组耕地,北至万湖社区蒋李组村民小组耕地。
地块2:东至万湖社区东吴组村民小组耕地,西至万湖社区蒋李组村民小组耕地,南至万湖社区蒋李组村民小组耕地,北至万湖社区蒋李组村民小组耕地。
地块3:位于庄周街道乐阳社区十里徐组村民小组范围内。
地块4:位于庄周街道鲲鹏湖社区西王东组村民小组范围内。
地块5:位于庄周街道鲲鹏湖社区五里刘组村民小组范围内。
地块6:位于庄周街道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范围内。
地块7:东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集体耕地,西至九里沟,南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集体耕地,北至东光社区集体耕地。
地块8:东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西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南至贾寨路,北至庄周街道东光社区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
地块9:东至九里沟,西至尉迟大道,南至商城东路,北至贾寨路。
地块10:东至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耕地,西至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耕地,南至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耕地,北至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耕地。
地块11:东至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耕地,西至尉迟大道,南至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耕地,北至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耕地。
地块12:东至九里沟,西至尉迟大道,南至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耕地,北至梦蝶路。
地块13:东至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耕地,西至九里沟,南至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耕地,北至梦蝶路。
地块14:东至狼峰大道,西至鲲鹏湖社区西王东组村民小组耕地,南至永兴路,北至鲲鹏湖社区西王东组村民小组耕地。
地块15:东至西一路,西至乐阳社区十里徐组村民小组耕地,南至乐阳社区十里徐组村民小组耕地,北至乐阳社区十里徐组村民小组耕地。
地块16:东至狼峰大道,西至鲲鹏湖社区五里刘组村民小组耕地,南至鲲鹏湖社区五里刘组村民小组耕地,北至仁和路。
地块17:东至鲲鹏湖社区西王东组村民小组耕地,西至鲲鹏湖社区西王西组村民小组耕地,南至永兴路,北至仁和路。
地块18:东至东光社区集体耕地,西至东光社区集体耕地,南至东光社区集体耕地,北至东光社区集体耕地 。
地块19:东至东光社区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西至东光社区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南至东光社区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北至东光社区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
地块20:东至东光社区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西至东光社区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南至东光社区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北至贾寨路。
地块21:东至东光社区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西至东光社区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南至东光社区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北至东光社区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
地块22:东至东光社区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西至东光社区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南至东光社区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北至东光社区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
地块23:东至东光社区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西至东光社区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南至东光社区集体耕地,北至东光社区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
地块24:东至东光社区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西至东光社区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南至东光社区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北至东光社区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
地块25:东至东光社区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西至东光社区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南至东光社区贾寨组村民小组耕地,北至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
地块26:东至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耕地,西至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耕地,南至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耕地,北至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耕地。
地块27:东至东光社区集体耕地,西至东光社区集体耕地,南至商城东路,北至贾寨路。
地块28:东至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耕地,西至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耕地,南至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耕地,北至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耕地。
地块29:东至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耕地,西至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耕地,南至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耕地,北至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耕地。
地块30:位于庄周街道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范围内。
地块31:位于庄周街道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范围内。
地块32:位于庄周街道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范围内。
地块33:位于庄周街道东光社区马庄组村民小组范围内。
地块34:东至乐阳社区集体耕地,西至乐阳社区集体耕地,南至乐阳社区集体耕地,北至柳林路。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地块1、2拟征收土地目的为蒙城高铁站社会停车场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类基础设施类建设,因蒙城高铁站社会停车场建设用地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其余拟征收土地为蒙城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蒙城县东光片区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1年4月21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开发区东北片区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2年1月28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城南新区西片区已于2023年3月18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蒙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
来源:蒙城县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