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蒙城:78人

民生   2024-12-30 17:26   安徽  


 根据《2024年蒙城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现将进入面试人员最终成绩(附件1)和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2)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先锋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予以公布,体检、考察相关事宜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于2025年1月3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到中共蒙城县委社会工作部二楼(蒙城县周元西路183号)领取体检通知书。来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二寸照片3张、《2024年蒙城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体检表》(附件3,请自行下载打印)。逾期不领取体检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联系电话:0558-3067006

体检时间:2025年1月4日(星期六)早上7:30。

体检地点: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门诊楼6楼)。

二、体检注意事项

进入体检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2024年蒙城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体检表》(附件3),体检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表,按时自行前往指定地点体检,来时空腹,体检费用自理,在体检现场缴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三、关于考察工作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若发现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若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递补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公布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2日

0558-7620068(蒙城县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0558-7629650(蒙城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上述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中共蒙城县委组织部    

中共蒙城县委社会工作部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0日

来源:蒙城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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