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案件庭审,是法官查明事实、律师发表意见的必经过程,也是案件成败的关键环节。对刑事律师来说,其辩护关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最终命运,庭审更是相当于一面检验律师能力的“透视镜”,诉讼能力如何、优秀与否、策略是否得当,都能在一场庭审中表现出来。
实践中,经常有辩护律师抱怨自己的庭上发言法官不听,问话、发言被法官制止或打断,有的律师甚至自己都觉得辩护没有意义,反正法官也不听取辩护意见,案子该怎么判还是怎么判。
另一方面,我国长期以来采用的都是纠问式庭审模式,转化为对抗式、实质化的审问方式也是近几年的事情。因此律师的普遍体感都是对刑事庭审既没有深刻的体会,也没有较为系统的训练。
要改变这一庭审现状,刑事律师应对整个案件的认知思路、基本看法和辩护观点有清晰的认知,从而让法官及合议庭为辩护律师的发言所触动,并进一步在刑事判决中得以体现。
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一要讲层次感,有事实、证据、法律、法理、逻辑、判例、常理、情理、现实;二要讲现场感,讲事实、读证据背法条、演情绪;三要讲正义感,有理部分要肯定,不要条条反驳,不一味依据辩解,运用公认证据,运用最佳处理方式,兼顾各方感受。
那么,律师如何参加刑事庭审,最能打动法官?如何从多个维度全方位提升自身的庭审技能,在刑事庭审中真正发挥出自己的优势,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的权益?
1月27日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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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19:00,知名刑辩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蔡正华律师,将聚焦刑事辩护中的核心技能——法庭辩论实战技能进行精讲,辅助广大刑辩律师收获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逻辑思维和良好的沟通技巧,在庭审中所向披靡!
刑事庭审法庭辩论中,
如何通过规范操作提高胜诉率?
刑事辩护工作的实践表明,要打动和影响法官,辩护人在整个庭审过程的辩论活动尤为重要。
正是在法庭主导之下,控辩双方就全部控诉证据所发表的意见进行交锋和碰撞,才让合议庭成员全方位地观察、透视到证据证明作用之所在,认清了案件裁判之关键。
辩论活动基本上是贯穿整个庭审的。一个优秀的辩护人,一定懂得在最合适的时机展开辩论。比如非法证据的排除,比如在讯问被告人的过程中,被告人提出了自己的辩解等等,随时都有可能和对方短兵相接。
因此,庭审的辩论考验的是律师的应变能力、处置能力和说服能力。
蔡正华律师将针对法庭辩论的实操技能提升进行授课。
法庭辩论本就是围绕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的,因此,他的课程内容也将围绕法庭辩论的事实辩、定罪辩、量刑辩这三大核心内容展开。
以“重中之重”事实之辩为例,是选择全面否定型的事实之辩,还是选择部分否定型的事实之辩,抑或是补充论证型的事实之辩?选择好辩护方式之后,具体又该如何运用?
策略之外,技巧也必不可少。
蔡老师还将传授法庭辩论的两大核心技巧——策略技巧和表达技巧,并对应当避免的几大误区进行提示,帮助广大刑辩律师查漏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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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一、法庭辩论的地位与作用
二、法庭辩论的三大核心内容(附实务案例)
(一)事实辩
1. 事实不成立之辩
2. 事实较轻之辩
(二)定罪辩
1. 无罪之辩
2. 罪轻之辩
3.罪少之辩
(三)量刑辩
1. 量刑情节之辩
2.量刑步骤之辩
3.刑罚宣告之辩
三、法庭辩论的两大核心技巧
(一)策略技巧
(二)表达技巧
四、法庭辩论应当避免的误区
讲师介绍:
蔡正华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刑民交叉专委会主任
上海市律协刑诉委副主任
其余社会任职:
中国犯罪学学会理事
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中国律师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副主任
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浦东国际金融学会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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